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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

发改委/能源局2026-08-04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经营主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844号,以下简称原《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通知》中“…

源电解读

  • 转写自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资讯,印章、附件与最终表述以官网为准。
  • 辽宁 · 发改委/能源局:建议结合该省政策原文与源电公开预测 / 规则包,判断对申报窗口和风险限额的影响。
  • 源电已公开 辽宁 相关预测对照,可先看准不准再决定是否调整申报。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经营主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844号,以下简称原《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通知》中“已执行电供暖(供热)政策,即《关于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的通知》(辽经信电力〔2016〕74号)、《辽宁省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方案及规则》(辽经信电力〔2016〕140号)及其补充规定(辽经信电力〔2017〕163号)明确的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电量、计量及结算等相关政策”的“煤改电”供暖用户不需提出申请确认“实施范围”,直接列入清洁取暖用户范围,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其他事项按照原《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类用户输配电价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确定标准执行。

二、2026—2027年采暖期谷段时间按照《通知》中2025—2026年采暖期谷段时间执行,即每日11:00-14:00和22:00-次日5:00,合计10小时。

三、本政策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辽宁省物价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煤改电供暖项目到户电价的通知》(辽价发〔2016〕86号)自本政策执行之日起废止。执行期间如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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