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参与市场相关事宜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 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 号)有关规定要 求,对我省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参与市场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存量抽水蓄能电站是指《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 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 号)出台前开工(已 取得取水、临时用地、环评批复文件)建设的电站,包括仙游 半岭抽水蓄能电站、永泰白云抽水蓄能电站、周宁龙湾抽水蓄 能电站、厦门汀溪抽水蓄能电站。 二、注册要求 存量抽水蓄能电站按发电企业(发电)、批发用户(抽水) 身份分别注册。 三、交易方式 存量抽水蓄能电站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全调度模式), 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抽发电量按现货实时价格执行。 电站日前和实时抽发运行曲线由电力调度机构统筹编制,作为 现货市场出清边界条件。 四、日前、实时抽发运行曲线编制原则
(一)日前抽发运行曲线编制原则如下: 统筹兼顾电网安全稳定、新能源消纳、库容刚性约束,统 一制定、滚动调整存量抽水蓄能机组抽发运行日前计划。存量 抽水蓄能机组日前计划编制原则如下: 1.优先满足系统顶峰调峰、跨时段调频、备用及黑启动支 撑需求,结合全省电力平衡、新能源消纳、断面约束等统筹确 定存量抽水蓄能机组抽水、发电曲线。 2.考虑上下库库容、水量平衡、机组振动区等水力刚性约 束,防止上下库水位越限运行。 3.主网架无潮流阻塞前提下,全省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同一 时刻不得同时出现抽水和发电两种不同运行状态。 4.按照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实设比”指标管控其年度发电 利用小时数偏差。 5.统筹预留机组年度检修容量、系统正负备用容量,避免 电站集中停运影响系统调节能力。 6.其他有利于保障电网安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安排原 则。 (二)实时抽发运行曲线编制原则如下: 存量抽水蓄能机组抽发实时计划曲线原则上沿用日前计 划曲线。当存量抽水蓄能机组抽发日前计划曲线与电网实际运 行需求偏差较大时,为兼顾电力供应和新能源消纳的需求,电 力调度机构可按需调整机组抽发计划。机组实时计划调整原则
如下: 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可修改存量抽水蓄能机组实时计划 曲线: (1)局部电网断面控制需要时。 (2)系统正负备用紧张时。 (3)其他认为需要进行紧急或临时调整时。 2.修改曲线应遵循修改最小化原则,当局部电网断面重过 载时,优先修改对断面灵敏度高的存量抽水蓄能机组实时计划 曲线。 五、计量要求 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应具备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或替 代技术手段,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应能满足结算要求。存量抽 水蓄能电站电力现货市场清分的分时电量,发电侧原则上以机 组为单位推送,若暂不具备计量条件的以电站为单位推送,用 电侧以市场经营主体为单位推送。 六、结算 抽水时按照批发用户结算,公平参与启动成本补偿分摊、 市场不平衡费用的分摊(返还),抽水电量缴纳上网环节线损 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暂按单一电量制用户执行输配电价。发 电时按照现行B 类发电企业结算,公平参与成本补偿类费用分 摊、市场不平衡费用的分摊(返还),上网电量相应退减输配 电费。现阶段,存量抽水蓄能电站暂不参与市场调节类费用的
回收(返还)。 七、清算及补偿 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或辅助 服务补偿机制形成的收益(以下简称市场收益),实行按月滚 动预结算,按年清算。 若年度市场收益为负时,经认可是因系统安全原因造成的 部分予以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亏损金额与补偿时段占运行总时 段比例的乘积计算,存量抽水蓄能机组实际曲线与计划曲线一 致的时段,或实际曲线与计划曲线不一致但经电力调度机构认 可的时段,认定为补偿时段。存量抽水蓄能电站未经调度许可 造成实际曲线与计划曲线偏差的时段,按“福建省电力并网运 行管理实施细则”产生考核和返还的费用,不纳入市场收益清 算范围。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在运行日后2 个工作日(D+2)内 提交补偿申诉佐证,电力调度机构在运行日后4 个工作日(D+4) 内审核并认定补偿时段。若年度市场收益为正时,由电站和用 户2:8 分享。 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市场收益按月滚动预结算,月累计市场 收益为正时,当月纳入电站上网电费清算的市场收益为月累计 市场收益的80%减上月累计清算市场收益;月累计市场收益为 负时,累计补偿金额按照累计亏损金额与月累计补偿时段占月 累计运行总时段比例的乘积计算,当月纳入电站上网电费清算 的市场收益为累计补偿金额减上月累计清算市场收益。电网企
业将收益或亏损通过系统运行费分享或者分摊至工商业用户。 n 月已累计市场收益为正时,n 月清算市场收益为(负数 扣减,正数补偿,下同): , , , % n n n n n R R R 清算市场收益 市场收益 清算市场收益 n 月已累计市场收益为负时,n 月清算市场收益为: , , , n n n n n R R R 清算市场收益 补偿金额 清算市场收益 八、信息披露 电力调度机构依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国能 发监管〔2024〕9 号),披露存量抽水蓄能电站日前抽发电计 划、日内抽发电计划、实际运行曲线、拟补偿时段。 九、主要职责分工 1.存量抽水蓄能企业落实抽水蓄能建设运行管理主体责 任,加强运行维护管理,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市场交易,充分发 挥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积极作用。 2.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市场主体注册管 理,并出具电力市场结算依据;牵头市场相关信息披露及主体 咨询受理,负责配套技术支持系统建设运维。 3.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编制存量抽水蓄能电站日前和实时 抽发运行曲线;统筹断面控制、系统平衡、新能源消纳与抽水 蓄能电站运行匹配;负责调度调整留痕、运行执行情况及补偿 时段核定;负责运行原则落地;牵头调度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建
设运维。 4.电网企业负责存量抽水蓄能电站分时电量计算与电费 结算;负责存量抽水蓄能电站月度盈亏核算;负责存量抽水蓄 能电站补偿费用清算及疏导。 十、其他 1.其他事项按福建电力市场相关规则执行;如遇国家政策 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本事宜自2026 年8 月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