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燃煤发电运行补偿标 准与电煤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明确我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标准的通 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电力市场改革,规范各类经营主体电力交 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环境,助力新型电力 系统建设,结合省情实际,我委会同省能源局等相关单位起草了 《关于建立燃煤发电运行补偿标准与电煤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关于明确我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 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自2026年3月10日 起,至3月15日结束,相关意见建议,请于3月15日18时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债我委(价格处)。
附件:1.《关于建立燃煤发电运行补偿标准与电煤价格联动 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明确我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赵明奇
联系方式:0971-6305741
电子邮箱:qhsfgw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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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建立燃煤发电运行补偿标准与电煤价格联 动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相关电力市场主体,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为有效疏导电煤采购成本波动,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力市场交 易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 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5〕136号),《关于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的 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9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建设工作 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情 实际,现就建立我省燃煤发电运行补偿标准与电煤价格联动机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燃煤发电煤电价格联动 机制,及时顺畅传导上游电煤价格波动信号,合理补偿燃煤发电 企业边际成本,切实保障燃煤发电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行业持续 健康平稳运行。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参与省内电力市场交易的公用燃煤发电机组。 (二)价格联动方式
煤电价格联动指以月度为周期,省内煤电机组参与电力现货 市场交易,其结算运行补偿价格标准分装机容量与市场电煤价格 联动进行调整。煤电机组运行补偿价格标准当月确定,次月执行。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P供电,:=MC燃集机组:XP电樂×10-0x K
MIC燃烘规盤:=PIXLF^2+ P2XLF +P3
其中: P煤电,;为煤电机组i运行补偿价格标准,单位:元/千瓦时, 保留四位小数;
P电烘为平均电煤价格,具体由各公用燃煤机组所在电厂上月 来煤量价加权确定,单位:元/吨。 MC 然供机组。为同容量公用燃煤机组i在上月平均负荷率 LF下 对应的边际煤耗,单位:克/千瓦时。P、P、P分别为机组i的 负荷率-边际煤耗函数系数(通过二项式拟合得到),详见附表。 K 为联动系数,暂时取1.0。
根据以上联动机制,现明确2026年3月青海电力现货市场 结算试运行期间,我省135、300、350、660兆瓦煤电机组运行 补偿价格标准分别按0.2272、0.2189、0.2258、0.2259元/千瓦 时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协同推进燃 煤发电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落地实施,结合我省燃煤机组投运实际 与电力市场建设进展,动态优化调整价格联动系数,组织第三方 专业机构适时核算并合理调整边际煤耗成本,确保机制平稳运行、
精准见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相关燃煤发电企业须于每月5日前, 向电网调度部门报送上月电煤采购量、价信息。要统筹优化电煤 采购策略,严控电煤采购成本,夯实电价运行补偿成本基础。国 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应于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统调燃煤机组平 均负荷率及电煤采购量价数据,核算并公布全省统调机组平均电 煤价格、加权平均边际煤耗及运行补偿价格标准;相关情况于每 月12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并将核算结果应用于 当月电力交易结算。严禁相关燃煤发电企业借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哄拾价格、虚报瞒报电煤量价信息。对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我 委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强化政策宣传。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要切实强化政策 解读与宣传引导工作,精准指导各相关发电企业深刻领会煤电联 动结算运行补偿的兜底保障作用,督促其统筹考量煤、电上下游 成本变动态势,科学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推动电力市场交易 价格合理形成,助力全省电力市场持续平稳有序运行。 本通知自 2026年3月XX 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 国家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燃煤机组负荷率-边际煤耗函数参数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日
附件
青海省燃煤机组负荷率一边际煤耗函数系数表
额定容量(MW)BP
135217.8-350.3472.8
300321.4-564.2559.7
350321.4-564.2559.7
660321.4-564.2559.7
附件 2
关于明确我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相关电力市场主体,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要求,深化电力中长 期市场建设,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 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 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国家能源局西北监 管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电力中 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西北监能市场〔2026〕13号)文件要求, 现就各类电源参与全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申报和出清限价水 平明确如下。 一、申报和出清下限。下限水平暂与我省电力现货申报、出 清下限保持一致,取0.08元/千瓦时。 二、申报和出清上限。上限水平暂取0.284元/千瓦时。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我们将根据青海电力市场 建设进度、工商业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优化限价机制,逐步推动 月内等较短周期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限价贴近。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青海省能源局 2026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