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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西北互济市场模拟试运行的通知

市场规则2026

关于组织开展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模拟试运行的通知相关经营主体:按照《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6〕28号),自运行日 2026年5月1日起,组织开展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模拟试运行,具体安排见附件。前期部分省(区)优先开展内部功能测试,逐步过渡至全流程模拟,请相关经营主体持续关…

源电解读

  • 正文为规则 PDF 转写文本,公式、印章与附件以原文为准;社区不做监管解释。
  • 青海 · 市场规则 · 2026:建议结合该省政策原文与源电公开预测 / 规则包,判断对申报窗口和风险限额的影响。
  • 可对照源电 青海 预测卡与准确率榜,把规则约束翻译成「哪天更敢报」。

关于组织开展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模 拟试运行的通知

相关经营主体:

按照《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省间电力

互济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6〕

28号),自运行日 2026年5月1日起,组织开展西北区域省间

电力互济交易模拟试运行,具体安排见附件。前期部分省(区)

优先开展内部功能测试,逐步过渡至全流程模拟,请相关经营主

体持续关注交易平台申报、发布等功能、信息,具备条件后积极

参与交易申报,试运行期间如有疑问、建议及时与市场运营机构

沟通反馈。

附件: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模拟试运行工作方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调度控制

2026:4年

附件

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 模拟试运行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检验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规则的适应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 (二)检验省间互济交易技术支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 靠性,检验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平台等系统相关功能的实 用性。 (三)验证省间互济交易申报、出清、结算、信息披露等 全业务流程的合理性,理顺市场成员的各项业务流程。 (四)加强经营主体对省间互济交易机制建设相关工作的 参与度,增强经营主体对实施细则的理解掌握程度。 二、工作安排 暂定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开展模拟试运行 (2026年4月30日组织5月1日的日前省间互济交易,以此类 推),省间互济交易结果不执行、不实际结算。 期间西北区域备用、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以下合称“省 间辅助服务市场”)并行运行,按照省间辅助服务市场出清结

果执行并实际结算。

三、工作内容 (一)申报信息 批发用户、新型主体只申报省间互济交易信息,发电侧主 体、省(区)电网企业需申报省间互济交易及西北区域省间辅 助服务市场信息。 (二)交易组织 日前省间辅助服务市场、省间互济交易组织流程一致。日 内省间辅助服务市场按2小时一次组织,省间互济交易按15分 钟一次组织。 (三)信息披露 省间互济交易出清结果仅用于测试信息披露功能。省间辅 助服务市场出清结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 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9号)进行披露。 (四)交易结算 电力调度机构将省间辅助服务市场、省间互济交易出清结 果推送至电力交易机构,其中省间辅助服务市场结果实际结算, 省间互济交易结果仅用于测试,不结算。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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