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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现货2025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西北能源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经营主体:为确保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政策平稳落地,根据《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改价格规〔2025〕645号)要求,结合青海电力市场实际,在《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青…

源电解读

  • 正文为规则 PDF 转写文本,公式、印章与附件以原文为准;社区不做监管解释。
  • 青海 · 现货 · 2025:与省内现货申报、偏差考核和价格形成机制直接相关;对照源电分省预测时请先确认评测协议口径。
  • 可对照源电 青海 预测卡与准确率榜,把规则约束翻译成「哪天更敢报」。

青海省能源局

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 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函

西北能源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经营主体: 为确保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政策平稳落地,根据《青海省深化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改价格规 〔2025〕645号)要求,结合青海电力市场实际,在《关于开展 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青发改能源 [2025〕695号)基础上,编制了《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 试运行方案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部门及经营主体 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反 馈至省能源局能源运行处(含电子版,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补充规定(征 求意见稿)

联系人:张国平 0971-6078644

赵久明 0971-7850919

车占鹏 0971-7850918

电子邮箱:qhxianhuo@163.com

青海省能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方案 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经营主体可通过中长期合同转让交易调整曲线(含 省间合同),以双方确认的D-2日 24:00之前的(D为执行日) 交易数据作为调整依据,生成最终中长期结算曲线。 第二条 新能源项目(指风电、太阳能发电)原则上全部 参与省内现货电能量市场。具备申报运行日发电预测曲线和 AGC 控制功能的扶贫、分布式/分散式、特许经营权、金太阳上 网电量全额纳入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 与现货电能量市场,以价格接受者全电量优先出清;具备发电预 测曲线和 AGC控制功能的新能源项目(包括纳入机制电价执行 范围的光热、光伏应用领跑者及平价项目)报量报价参与市场, 上网电量通过市场化形成;暂不具备申报运行日发电预测曲线和 AGC控制功能的新能源项目,以不报量不报价接受市场形成的 价格。新准入主体需月底前一日向市场运营机构提交申报信息及 缺省值,迟报、漏报或不报者均默认采用前一日同类型主体申报 均价进行出清。 第三条 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电量不参与机组中 长期超缺额收益回收。中长期超缺额收益回收时,根据新能源项 目签订的月度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等比例扣減结算时段的上网

电量后进行超缺额收益回收(若无月度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则 根据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与月度机制电量占比等比例扣减结算时 段的上网电量后进行超缺额收益回收)。当月度纳入机制的电量 比例(实际月度机制电量占比)大于等于100%时不进行超缺额 收益回收。 第四条 新能源实时发电计划执行偏差考核 受限时段内暂不执行新能源实时发电计划执行偏差考核;非 受限时段内,通过新能源机组实际发电出力与现货市场出清并由

AGC 下发至各场站的出力指令作比较,计算该交易时段内每分 钟新能源机组实际发电出力与下发出力指令间的偏差量P信差,其 计算公式如下:

P保差 P实际-P指令 当实际发电出力与下发计划值的偏差量P能不超过该时刻 计划值P#的比例k 考核,则不计入执行偏差考核积分电量。超出 偏差比例k * 的部分取绝对值计入执行偏差考核积分电量,偏差 比例k *技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明确,暂定 10%。偏差考核费用计 算公式如下:

R 偏差,二=Q猪差。1XP 考校入入考校 其中,R 鹤鉴.1为t时段偏差考核费用;Q倍差.t为t时段偏差考 核积分电量;P*为执行偏差考核电价,入*核为执行偏差考核系 数。P考与入考接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明确,P*暂定月度现货市 场实时出清均价,入考核暂定为1。

当月所有时段的偏差考核费用之和即为该机组当月执行偏

差考核费用。执行偏差考核资金需在现货市场中单独统计,按月

结算。市场初期为平稳过渡,当月机制电量小于等于实际发电量、

当月机制电量加偏差考核积分电量小于等于实际发电量及实发

功率小于装机容量的10%时暂不执行偏差考核。考核资金冲抵火

电机组及储能运行补偿费用后,按当月参与现货市场的燃煤机组、

新能源场站实际上网电量占比分享。

第五条 连续结算试运行核定参数设定如下,后续如需调整

经市场管理委员会表决后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明确。

(一)申报和出清价格下限80元/兆瓦时,申报和出清价格

上限 650元/兆瓦时。

(二)二级限价 300元/兆瓦时。

(三)机组中长期超、缺额回收系数 K1、K2分别为 5%、

20%,入1、入2分别为1.0、0.8;用户中长期超、缺额回收系数

K3、K4 均为5%,入3、入4均为 1.0。

(四)市场力事前监测参考价格及报价替换参数

现货市场供需现货市场供需比1.3<现货市场供1.1≤现货市场供现货市场供需

比范围≥1.5需比<1.5需比<1.3比<1.1

事前监测参考 价格182元/兆瓦时313元/兆瓦时426 元/兆瓦时不设置

替换价格149元/兆瓦时256 元/兆瓦时349元/兆瓦时- 当同一类型电源连续5日未通过市场力事前监测时,如第6

日继续未通过事前监测,从第6日起替换价格按替换价格的 0.95

倍执行,直至该类型电源通过事前监测后恢复。

(五)机组启动成本上限

装机容量(兆瓦)冷态启动(万元)温态启动(万元)热态启动(万元) 13517.013.06.0

30080.656.439.3

35077.053.938.5

660及以上124.086.862.0 备注:以上费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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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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