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江西省能源局
赣发改价管〔2026〕251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2026年
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电力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各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 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976号)和《电力中长期市场基 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 号)等文件要求,打造规 范有序、便捷高效的零售市场,畅通电力批发市场交易价格信号 向终端用户有效传导,结合江西市场运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取消零售套餐时段价格浮动比例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不再执行 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形成分时交易价格。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签订的零售套餐,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零售 交易时段划分、时段浮动比例和价格水平,取消现行零售套餐时 段价格浮动比例不低于分时电价政策的统一规定。 二、完善零售市场价格传导机制 为满足相关经营主体实际交易需求,确保电力批发市场中长 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价格信号有效传导至零售用户,售电公司与零 售用户选择联动价格模式的零售套餐,现货价格联动比例上限由 20%调整至 50%。交易结算环节设置售电公司月度平均批零价差 上限价,对于售电公司已签订但未结算月份的零售合同以及新签 订的零售合同,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批零价差上限价默认为 5.1 元/兆瓦时,超出部分由该售电公司服务的零售用户分享。 三、保障措施 1.江西电力交易中心要加强政策宣贯,做好电力交易平台功 能优化部署,统一下架本通知实施前售电公司已上架的全部零售 套餐,常态化披露零售市场价格关键信息,包括月度批零价差上 限价执行前,超过批零价差市场均值的售电公司名单等信息。本 通知不溯及既往,不适用于施行前已生效的零售合同,交易中心 有序组织有需求的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在5月26日前完成当月 合同改换签工作,同时加强交易价格监测、行为监测和风险防控。
2. 售电公司要向零售用户做好政策宣贯,确保用户充分知悉 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将购电成本降低带来的盈余向用户合理分 享。严禁售电公司未授权代表零售用户签订零售套餐,售电公司 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抬高零售价格,不得以远低于成本价 的零售价格等虚假宣传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3. 零售用户应增强市场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关注市场 行情变化,根据自身用电特性,合理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 匹配的零售套餐,避免因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妥善保管电力交 易平台上账户信息,不随意泄露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关键信 息或交由他人代为操作,确保交易安全。 4.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售电公司的价格行为监督管 理,对于交易违规情节,视轻重依法采取发放提示函、约谈售电 公司、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本通知相关要求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后续若国家政 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省店 邈 江酉源 2026 年八4月 24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26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