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电社区

政策/山东/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等主体类型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等主体类型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市场运营2026试行

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2026 年5 月2026年9月21日 12:45:142026年9月21日 12:45:142026年9月21日 12:45:2026年9月21日 12:45:142026年9月21日 12:45:142026年9月21日 12:45:2026年9月21日 12:45:14目录2026年9月21日 12:45:142026年…

源电解读

  • 正文为规则 PDF 转写文本,公式、印章与附件以原文为准;社区不做监管解释。
  • 山东 · 市场运营 · 2026:建议结合该省政策原文与源电公开预测 / 规则包,判断对申报窗口和风险限额的影响。
  • 可对照源电 山东 预测卡与准确率榜,把规则约束翻译成「哪天更敢报」。

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 2026 年5 月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电力用户市场注册................................................... 2

第三章电力用户市场变更................................................... 7

第四章电力用户市场注销................................................... 8

第五章附则......................................................................10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规范山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工作, 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143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 1047 号)、《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 号)、《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 号)、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鲁监能市场规〔2026〕27 号)等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 的注册业务管理,主要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等。 第三条 【术语定义】本细则主要术语定义包括: 1.电力交易机构,指山东电力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交易平台,指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建设、运营、管理的电力 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网址:https://pmos.sd.sgcc.com.cn); 3.电网企业,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电网企业营销系统,指支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业务 开展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5.用电单元,指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信息系统建立的电费结 算主体单位,包括用电户名、用电户号、用电类别、用电地址、 电压等级、计量点等基本信息。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第二章电力用户市场注册

第四条 【基本条件】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当是 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 的内部核算主体、个体工商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自然人等民事 主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相关注册材料,可办理市场注册 业务。若存在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 的经营主体,在修复后方可办理市场注册业务。 第五条 【用户注册要求】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 当符合注册基本条件,在电力交易机构办理市场注册。电力用户 应当保证注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完成身份认证,与电 力交易机构签订入市协议后注册生效。 第六条 【分公司注册要求】分公司等内部核算的经营主体 经法人单位授权,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1)后,可申请参 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七条 【事业单位注册要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办 理注册手续时应当关联用电户号等实际用电信息,并提供必要的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 【自然人注册要求】执行工商业电价的自然人用 户,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信息、用电单元信息、联系信息等材料。 第九条 【用户义务】电力用户应具有风险意识,在山东电 力交易平台完成法人实名认证,及时维护授权联系人信息,确保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注册信息完整准确,进行意愿认证后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充 分知悉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应承担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承 诺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市场规则管理要求。 第十条 【注册流程】电力用户注册包括平台账号申请、企 业信息填写、用电单元添加、入市协议签订等环节。 第十一条 【企业账号申请】电力用户注册企业账号时应填 写创建的账号信息、企业基础信息、账号使用人信息等。通过企 业信息四要素(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及个人信息三要素(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刷脸)认证后,即完成法定代表人授权实名认证。 第十二条 【个人账号申请】自然人身份的电力用户注册个 人账号时应填写账号信息、账号使用人信息等,通过个人信息三 要素(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刷脸)认证后,即完成实名认 证。 第十三条 【账号注册须知】电力用户注册账号时应阅读并 同意《电力市场化交易风险告知书》《个人信息收集授权告知书》 《平台使用与隐私协议》和《电力交易平台实名认证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 【账号使用要求】电力用户账号使用人须确保账 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账号名称、密码、手机号码、手机验 证码等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向他人泄露,不与他人共同使用账号。 账号使用人在电力交易平台的所有操作均默认由本人完成,并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第十五条 【企业信息填写】用户填写的注册信息及材料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类型、法定代表 人姓名、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成立日期、营业期限、企业注册 地址、地理区域、经营范围、用户类型等; (二)法定代表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 证件、法定代表人证件号、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等; (三)联系信息: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授权文件、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等,其中已完成法人实名认证的用户联系人 应与账号使用人一致; 第十六条 【用电单元添加】电力用户添加用电单元时,在 交易平台填写其在电网企业营销系统的用户编号和查询密码,验 证通过后交易平台从电网企业营销系统提取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用户编号、用户名称、报装容量、用电类别、用电电压等级、电 价行业类别、定价策略类型、用电地址、立户日期等。 电力用户添加的用电单元名称应与市场注册经营主体名称 一致。电力用户仅可添加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电单元。 第十七条 【入市协议签订】通过完整性核验的电力用户应 通过对公打款、工商四要素认证等方式完成企业真实性及意愿认 证,办理电子签章,与电力交易机构签订入市协议。 第十八条 【注册信息审核】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电力用户提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交的注册申请后,原则上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整性核验。对注 册信息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电力交易机构应对电力用户 进行一次性告知,电力用户可进行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 第十九条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直接参与交易】代理购电用 户完成市场注册后,可在电力交易机构每月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直 接参与交易(含零售及批发交易)。 1.参与零售市场交易。每月在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 合同,次月起作为零售用户参与零售市场交易。 2.参与批发市场交易。每月在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上传加盖 公章的《电力批发用户自主参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承诺书》 (附 件2),办理ukey 数字证书,次月起作为批发用户参与批发市场 交易。 已注册生效用户既未签订零售合同,也未申请自主参与批发 交易的,仍为代理购电用户。 第二十条 【全电量入市】直接参加市场交易(含批发、零 售交易)的电力用户(名下所有户号、计量点)全部电量需通过 批发或者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第二十一条 【直接交易用户转为电网代理购电】已直接参 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应于规定时间前在 电力交易平台提出申请,提交《自愿转为电网代理购电声明》(附 件3)并加盖公章,经电力交易机构核验后,次月起转为电网企 业代理购电用户。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零售用户改为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之前,应解除其零售合同。 批发用户改为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之前,应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转 让其持有的中长期合约。 第二十二条 【批发用户转为零售用户】批发用户可按月改 为零售用户,所持有的后续月份中长期交易合约转移至其签约的 售电公司。 第二十三条 【零售用户转为批发用户】已参与零售交易, 无后续月份零售合同的电力用户,次月起转为批发用户(非自主 申报)。如需自主参与批发交易,应在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上传 加盖公章的《电力批发用户自主参与山东省电力市场承诺书》 (附 件2)并办理ukey 数字证书,次月起自主参与批发市场交易。 第二十四条 【市场化用户名单】每月零售签约截止后,电 力交易机构注册业务管理部门整理市场化用户名单,并推送至电 力交易机构结算业务管理部门及电网企业,用于电费结算。其中, 批发用户名单(含非自主申报)需推送至电力交易机构交易业务 管理部门,用于交易组织。 第二十五条 【交易单元】电力用户可将主体所含的用电单 元组建为一个或多个交易单元,以交易单元为最小单位签订零售 合同。 第二十六条 【默认交易单元】如用户未自主进行组建交易 单元操作,用户主体所含全部用电单元默认属于交易单元1。当 用电单元所在交易单元无有效零售合同时,该用电单元执行默认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交易单元1 签订的零售合同。

第三章电力用户市场变更

第二十七条 【电力用户市场变更】电力用户市场变更包括 法人授权变更、注册信息变更与用电单元变更。 第二十八条 【法人授权变更】电力用户法人或账号使用人 变更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到期后,应再次对最新的账号使用人 进行授权认证。 第二十九条 【注册信息变更】电力用户市场注册信息(企 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工商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在5 个工作日 内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一)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证件扫描件。 第三十条 【信息变更审核】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电力用户提 交的变更申请和变更材料后,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变 更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电力用户通过信息核 验后,信息变更生效。 第三十一条 【信息变更责任】电力用户市场注册信息发生 变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变更,并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 电力用户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用电单元变更】用电单元变更包括用电单元 新增、注销及转让。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第三十三条 【用电单元信息变更】电力用户用电单元在电 网企业办理过户、销户、改类、并户、分户等业务或者发生用电 类别、电压等级等信息变更的,电网企业应在业务变更归档之日 起1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平台推送业务办理信息,交易平台自动生 效。 第三十四条 【用电单元新增】已注册的电力用户如在电网 办理新装业务,可在交易平台自行添加新增的用电单元,新增用 电单元时需选择该用电单元拟加入的交易单元。每月15 日前添 加用电单元,当月予以生效,次月起随主体参与交易。 第三十五条 【用电单元注销】用电单元在电网企业完成过 户、销户业务办理,或全部电量改为居民/农业后,电网企业将 业务办理信息推送至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为其自动注销。 第三十六条 【用电单元转让】因变更、转让等原因,用电 单元已不属于原用户主体所有,应在交易平台申请转让。转让方 与受让方均可发起转让申请,转让的用电单元名称需与受让方主 体名称一致。申请方在交易平台提交《用电单元转让申请》(附 件4)等支撑材料,电力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交易单元变更】电力用户可根据零售合同签 约需求进行交易单元变更,如交易单元存在零售合同,则不允许 转出该交易单元中的用电单元。

第四章电力用户市场注销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第三十八条 【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电力用户退出电力市场 交易,分为申请注销和自动注销。 第三十九条 【申请注销要求】经营主体申请注销,应当符 合下列正当理由,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市场注销申请: (一)经营主体宣告破产,或虽未破产但被地方政府主管部 门关停或主动拆除,不再发电或者用电; (二)因国家政策、电力市场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有 经营主体非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市场的情况; (三)因电网网架调整,导致经营主体的发用电物理属性无 法满足所在地区的电力市场进入条件; (四)经营主体全部电量不再属于工商业用电性质的。 第四十条 【申请注销流程】电力用户申请注销按照申请、 声明、审查、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电力用户应提交《电力用 户主体注销声明》(附件5)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已参与零售交 易的用户需解除合同后提交注销申请。 第四十一条 【注销申请审核】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电力用户 提交的注销申请和注销材料后,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 注销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 第四十二条 【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电力交易机构每年 至少开展一次电力用户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对符合正当理由 退出电力市场交易及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电力用户予以自 动注销处理,并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备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案。 第四十三条 【自动注销流程】电力用户自动注销由电力交 易机构发起,按照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电力交易机构通过电 力交易平台,将电力用户市场注销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在电力交易平台中予以注销,保 留其历史信息5 年。 第四十四条 【无有效用电单元主体】对于因过户、销户等 原因,无有效用电单元的电力用户,交易平台限制其直接参与交 易。对于连续6 个月无有效用电单元,且工商营业执照未注销、 吊销的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履行自动注销流程。 第四十五条 【注销再注册】已市场注销的电力用户再次参 与电力市场交易应在电力交易机构重新办理市场注册。 第四十六条 【注册情况备案】电力交易机构每月将电力用 户注册情况向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政府 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电力交易机构通过政府指定网站和 电力交易机构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经营主体注册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经山东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 过,能源监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电力交易机构印发 实施,并负责解释。当本细则与能源监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发 布的市场交易规则、政策文件冲突时,以相关市场交易规则、政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策文件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负责人手机号: 现授权上列被授权人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变更、 注销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业务。 授权人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务中的行为及签署有关文 件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授权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附件2 电力批发用户自主参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 承诺书 (市场成员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 人/授权联系人 (身份证号 )。 本单位承诺:自愿自 年 月至 年 月,作为 批发用户自主参与山东电力批发市场交易,并按要求办理绑定第 三方数字证书,承担市场风险,遵守市场规则。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承诺时间: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附件3 自愿转为电网代理购电声明 我公司 (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自愿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我公司与售电公司签订的零售合同已解约,无与其它市场主体的 债权(务)关系,无与其它市场主体之间尚未履行完毕合同。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 场规〔2024〕24 号)中关于“已参加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申请 退出的,次月起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 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 倍执行”的相关规定,因转为电网代理购 电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申请主体(含所 属全部用电单元)自XXXX 年X 月起转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如后 续签订零售合同或参与批发交易,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附件4 用电单元转让申请 我公司 (转让方市场主体名称),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用电单元(户号): 因用电单元变更转让 等原因,现申请在交易平台将该用电单元转让至 (受让方市场主体名称)。 本单位承诺:上述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已与受让方就参与 市场化交易和退市相关事宜进行了告知和说明,因注销用电单元 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转让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附件5 电力用户主体注销声明 我公司 (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现因公司宣告破产/政府要求 关停/工商注销(请勾选)等原因,申请主体(含所属全部用电 单元)注销。 我公司声明,与售电公司签订的零售合同已解约,无与其它 市场主体的债权(务)关系,无与其它市场主体之间尚未履行完 毕合同。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附件6 电力用户身份转换示意图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4 120.244.203 2026年9月2 120.244.203 2026年9月2

---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等主体类型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 (试行) 2026 年5 月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 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4〕76 号)、《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 号)、《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 改价格〔2021〕143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 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 80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 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5〕136 号)、《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 规〔2026〕27 号)、《山东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 理实施细则》(鲁监能市场规〔2023〕81 号)等有关要求,规 范发电企业注册管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 健康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发电企业包括公用和自备燃煤机组、燃 气、生物质、三余、太阳能、风能、水力、核能等发电类型。 第三条本细则中发电企业需具备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 输或替代技术手段,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应能满足交易要求, 应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经营主体经法人单位授权, 可申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的注册业务 管理,主要包括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等。 第五条本细则主要引用文件包括: 1.《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 改体改〔2020〕234 号); 2.《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1〕1439 号); 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 1217 号); 4.《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 号令) 5.《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 号) 6.《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 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 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 136 号) 8.《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6〕 27 号) 9.《关于简化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山东电力市场准入流程 的通知》(鲁监能市场函〔2020〕44 号); 10.《关于做好2022 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关工作的通知》(鲁监能市场函〔2022〕8 号); 11.《山东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 (鲁监能市场规〔2023〕81 号) 第六条本细则主要术语定义包括: 1.电力交易机构,指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交易平台,指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建设、运营、管理的电 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网址:https://pmos.sd.sgcc.com.cn); 3.电网公司,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电力调度机构,指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5.发电客户编号,指发电企业在电网公司营销系统登记的 发电户号。 第七条市场成员的职责分工: (一)电力交易机构 1.向发电企业提供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和退出等相关服务; 2.建设并运维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业务功能; 3.按照国家信息安全与保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和报送等 有关规定披露和发布市场注册业务的相关信息; 4.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有关规定,做好与调度、电网企业系 统间信息交互,实现电力交易平台和新能源云平台、智慧财务 中台、智慧数字云电网、营销2.0 系统、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 统的市场注册所需信息交互,提升发电企业注册业务便捷性, 保障发电企业注册档案信息一致同源;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5.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市场信息; 6.将注册情况报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 局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 (二)电网公司 1.负责发电企业的发电客户编号等信息管理; 2.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支撑市场 化交易及市场服务所需的相关数据,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有关规 定实现与电力交易机构的数据交互,确保系统交互数据准确、 及时; 3.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市场信息; 4.按规定及市场运营需要,定期提供发电企业注册所需基 本信息,协助电力交易机构做好注册信息准确性校核。 (三)电力调度机构 1.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支撑电力 市场注册、交易、结算和市场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按照国家 网络安全有关规定实现与电力交易机构的数据交互,确保系统 交互数据准确、及时; 2.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市场信息; 3.按规定及市场运营需要,定期提供发电企业注册所需基 本信息,协助电力交易机构做好注册信息准确性校核。 (四)发电企业 1.满足市场注册基本条件及开展市场化交易相关条件;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2.按照注册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注册或变更 相关信息及资料; 3.办理注册业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4.按要求签订入市协议,办理数字安全证书或者采取同等 安全等级的身份认证手段; 5. 依法依规披露和提供相关市场信息。

第二章发电企业市场注册

第八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应满足以下注册基 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依法取得、 按规定时限正在办理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二)已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电力调度自 动化系统;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者替代技术手段,满足电力 市场计量和结算的要求; (四)并网自备电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达 到能效、环保要求,可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九条发电企业拥有多个发电机组时,按照电力业务许 可证机组信息分别注册机组,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可分批申请 。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第十条发电企业应当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为基本单位,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身份识别办理市场注册业务。同一自然人 不得在电力交易平台填报为两家及以上发电企业的联系人。 第十一条发电企业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应在山东电力 交易平台申请注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要求核验注册信息。 第十二条发电企业新建机组(包括扩建、改建)应在项 目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工作后按规定取得或变更电力业务许可 证(发电类),在此期间,可容缺办理市场注册。发电企业应在 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后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完善相 关信息。若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不得继续 参与市场交易,电力交易机构在达到规定时限后次日注销其市 场注册。 第十三条新建(包括扩建、改建)发电机组签订并网调 度协议前,由电力调度机构通知其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市 场注册;在电网企业办理立户报装业务时,电网公司协助其完 成市场注册。发电企业应在机组并网发电前完成市场注册。 第十四条发电企业注册时须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一)企业信息 1.工商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可重复注册)、法定代表人姓名、类型、 住所、注册资本等,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2.银行开户信息:主要包括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 号; 3.联系信息:主要包括通讯地址、地理区域、邮编、联系 人姓名、手机号、办公电话、邮箱等。 (二)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购电类型、调度命名、购(售)电 层级、购电结算单位等; 2.权益信息; 3.发电客户信息:主要包括发电客户编号、发电客户名称、 电压等级等; 4.联系人信息:主要包括授权联系人的姓名、专业、手机 号、邮箱等; 5.附件信息:需上传并网调度协议、联系人授权文件、购 售电合同等扫描件。 (三)机组及配建储能信息 1.机组信息:主要包括机组名称、调度名称、机组类型、 发电类型、机组状态、调度层级、调度单位、计划投产时间、 首次并网时间、试运行启动时间、试运行结束时间、许可证额 定容量等,及户号及相关参数信息。需上传建设核准文件、电 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环保达标证明等; 2.配建储能信息:主要包括调度名称、接入电压等级、储 能类型、装机容量、商业性质及相关物理运行参数等。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第十五条新能源发电企业主体注册时,除以上信息外, 还应明确项目信息、场站信息等。 1.项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新能源云项目编码、项 目类型、项目子类型、项目批复容量、接入电压等级、项目计 划投产时间、项目核准备案号、项目核准备案名称、核准备案 文件批复时间等。 2.场站信息:主要包括场站调度简称、场站发电类型、场 站调度id、场站详细地址等。 第十六条新能源发电企业(含配建储能)联合主体注册 时应明确配建储能基本信息(发电客户编号、用电客户编号等 )。 第十七条为保障机组注册信息核验准确,发电机组和独 立新型储能在完成首次并网、进入商业运营(完成整套设备启 动试运行)后,电力调度机构应于当日将首次并网时间、进入 商业运营(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通过技术支持系统 推送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应将机组基本信息、 发用电客户编号等信息及时推送电力交易机构。 第十八条注册信息填写、上传完整后,提交电力交易机 构进行信息完整性核验,电力交易机构原则上在5 个工作日内 完成完整性核验。对注册信息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发 电企业可进行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第十九条发电企业通过注册资料完整性核验后,与电力 交易机构签订入市协议,注册生效。电力交易机构将主体ID、 发电客户编号、机组容量等相关信息推送电网企业与电力调度 机构。

第三章发电企业注册信息变更

第二十条发电企业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在5 个工 作日内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第二十一条发电企业应提交变更信息以及相关支持性材 料,若办理信息变更时其他注册信息或支持性材料已过有效期, 需要同步更新。 第二十二条信息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营主体身份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更换; (二)公司股东、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因公司股权转让 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等; (三)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延续等; (四)发电机组转让、机组关停退役、机组调度关系调整、 机组自备公用性质转换、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机组容量 调整、其他影响交易组织的关键技术参数变更等; (五)新能源发电企业项目及场站变更等。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第二十三条电力交易机构收到发电企业提交的变更申请 和变更材料后,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变更材料不符 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变更材料符合要求的,原则上 无需公示,信息变更手续直接生效。 第二十四条发电企业涉及项目物理运行参数信息变更及 其配建储能的发电特性、用电特性发生变化时,由电力调度机 构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发电机组发生注册信息变更的,相关信息由 电网企业、调度机构向电力交易机构推送。 第二十六条发电企业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时 间进行变更,并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电企业承担 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电企业在市场注册信息变更期间可正常参 与市场交易。

第四章发电企业市场注销

第二十八条发电企业退出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申请注销 和自动注销。 第二十九条进入电力市场的发电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退 出。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愿申请办理退市手续: (一)发电企业宣告破产、退役,或虽未破产但被地方政 府主管部门关停或主动拆除,不再发电后者用电;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二)因国家政策、电力市场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 有经营主体非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市场的情况; (三)因电网网架结构调整,导致经营主体的发电物理属 性无法满足所在地区的市场准入条件; (四)经营主体所有机组关停退役的。 上述发电企业,在办理正常退市手续后,执行国家有关发 电政策。 第三十条发电企业申请注销,应当符合正当理由,向首 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市场注销申请。退出市场的经营主 体应缴清市场化费用及欠费,处理完毕尚未交割的成交电量。 退出市场的发电企业再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在电力交易机 构重新办理市场注册。 第三十一条发电企业申请注销按照申请、声明、审查、 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发电企业应当提交注销申请、合同处 理声明以及相关支持材料。需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注销申请书中明确注销原因和计划的终止交易月; (二)自愿退出市场声明中明确已履行的市场交易合同的 结算清算、电费清算等情况; (三)转让/解除协议中明确尚未履行的批发侧、零售侧市 场交易合同转让/解除处理方案和合同执行月。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第三十二条电力交易机构收到发电企业提交的注销申请 和注销材料后,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注销材料不符 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 第三十三条电力交易机构每年开展发电企业持续满足注 册条件核验,必要时组织对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验,发现符合 正当理由退出电力市场交易或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且未申 请市场注销的,予以自动注销处理,并向山东能源监管办、省 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备案。 第三十四条发电企业自动注销由电力交易机构发起,按 照公示、生效的流程办理。发电企业发生以下情况时,电力交 易机构依法依规强制其退出市场,并向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 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备案。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注册基本条件(包括依法被撤 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注销或撤 销等情况);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 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三)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且拒不整改的; (四)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 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 (五)因违反交易规则及市场管理规定等情形被暂停交易 ,且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对于即将市场注销的经营主体,其所有已签 订但未履行的市场交易合同,原则上通过自主协商等方式在下 一个合同履行月之前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因市场交易合同 各方造成的损失由退市的经营主体承担,或自行通过司法程序 解决。 第三十六条电力交易机构应该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发 电企业市场注销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 个工作日,公示 期满无异议,在电力交易平台中予以注销,保留其历史信息5 年。公示期间如果存在异议,则注销不能生效,待异议处理完 成后,发电企业再次申请注销。 第三十七条发电企业注销后,电力交易机构将注销的发 电企业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主体ID、发电客户编号、机 组容量等)传递至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完成档案变更。 第三十八条电力交易机构定期汇总注销完成的发电企 业,向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政府引入 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由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 释。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 120.244.203.16

---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等主体类型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普通事项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文件 鲁电交易市场〔2026〕51 号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 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山东电力市场 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山东电力 市场新型经营主体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电力市场成员: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 知》(国能发监管规〔2024〕76 号)、《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 行)》(鲁监能市场规〔2026〕27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 有序做好山东电力市场注册工作,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对《山东电 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和《山东电力市场发电 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山东电力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市场新型经营主体注册管理细则(试行)》。 现予以印发,上述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 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单位反馈。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3 日 (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3 日印发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3 120.244.203.16

政策原文

正文为转写文本,公式与印章以 PDF 为准。

下载政策原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