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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未知/2025年度湖北电力市场化交易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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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湖北电力市场化交易百问百答

202585

一、经营主体注册 ...01 经营主体有哪些类别? .02 电力用户的类别有哪些?.03 如何申请转为“直接交易用户”或“零售用户”?..204 发电企业注册的具体流程?..05 发电企业在并网调试前进行注册时,购售电合同还未走完签订流程,暂未获取双方盖章版的正式合同,怎么办? ...06 新能源发电企业如何确定注册机组个数?........ 407 发电企…

源电解读

  • 转写自公开渠道研究报告,图表、公式与最终表述以 PDF 原文为准。
  • 全文约 85 页,发布于 2025;社区摘录便于检索,不构成投资或交易建议。
  • 读储能、现货与虚拟电厂结论时,建议对照源电分省预测和交易规则,而不是直接套用研报中的全国口径。

目录

CONTENTS

一、经营主体注册 ... 01 经营主体有哪些类别? . 02 电力用户的类别有哪些?. 03 如何申请转为“直接交易用户”或“零售用户”?..2 04 发电企业注册的具体流程?.. 05 发电企业在并网调试前进行注册时,购售电合同还未 走完签订流程,暂未获取双方盖章版的正式合同,怎 么办? ... 06 新能源发电企业如何确定注册机组个数?........ 4 07 发电企业机组名称如何填写?.. 08 可再生能源项目代码怎么获取?. 09 电力用户注册的具体流程?. 10 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 型经营主体)注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是中国居民, 没有身份证,只有护照,如何处理?............ 6 11 市场主体忘记平台注册账号、密码,如何找回?.. 6 12 工业园区里面所有的企业可以打包进入电力市场吗? .. 7 13 同一用电地址的同一电力用户能否在同一周期中更换 售电公司?... 14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有哪些?具体要 求是什么?.... . 7 15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从业人员证明文件有哪些?具 体要求是什么?.... 16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信用证明文件有哪些?具体要 求是什么?.... 17 售电公司经营场所无不动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产权证 的,如何处理?.... .. 10 18 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有哪些动态管理措施?. 10 19 哪些情况售电公司将被暂停交易资格?......... 11 20 经营主体注册周期分别是多久?...... ....... 12 21 在外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及公示的售电公司,如 何参与湖北省内电力交易?. ..... 12 22 发电企业信息变更流程?. ... 13 23 售电公司信息变更流程? ... 14 24 电力用户信息变更流程? .. 14 25 电力用户退市流程?. . 15 26 发电企业退市申请材料?. . 15 27 电力用户信息变更类型有哪些?.... ... 16 28 已入市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需停用部分户号,如何 处理?.. .. 16 29 已入市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需新增户号,如何处理? . 17 30 对于发生用户编号过户的电力用户,应如何在电力交 易平台操作?.... .. 17 31 已入市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企业信用代码发生了变 更,交易电量是否能继续使用?..... .. 17 32 售电公司注册流程?. . 18 33 新型储能企业注册流程? .. 19 34 虚拟电厂经营主体注册流程?. .. 20 35 电力交易平台实名认证操作路径?. ... 22 36 如何获取入市承诺书? ... . 22 37 售电公司注册检查纸质材料时是否需要提供职业证书 原件? ... .. 23 38 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条件有哪些?. ... 23

百问百答

39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条件是什么?. .... 23 、技术平台 ... . 25 40 市场主体交易平台账号被锁定,该怎么处理? .25 41 市场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 网企业及新型市场主体)已提交注册申请,但还未完 成审核,是否能修改注册信息? ............... 25 42 电力用户注册过程中确认营销户号或者统一信用代码 输入正确的情况下,若没有查询到相关用电单元信息, 该如何解决? ...... ... 26 43 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后需要完成哪些设置?. 26 44 哪些市场主体需要办理 CFCA 数字证书? ........ 27 45 数字证书怎么与账号绑定? ................... 27 46 由于CFCA数字证书问题,导致无法登录平台,该如何 解决? ...... .. 28 47 注册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应如何解决?......... 29 48 证书口令不正确、过期等情况,如何处理?..... 29 49 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出现信息保存时显示空白、无法 上传附件等问题,如何处理? ................. 29 50 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证明文件具体指什么?. 30 51 同一户号下的计量点信息,是否需要用户录入?. 30 52 用企业管理员账号进行企业子账号管理时,显示无授 权,如何处理?.. .. 31 53 其他省份注册账号推送至湖北平台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数 字证书?如果办理过数字证书无法登录平台怎么处理? ... 31 54 用户实名认证时,法人三要素校验不通过,系统提示 “手机号与姓名不匹配”等,该如何处理?..... 31 55 用户实名认证时,企业四要素校验不通过,系统报“企 业信用代码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不一致”, 该如何处理?. .. 32 三、交易组织 .. . 34 56 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是什么? ...... 34 57 虚拟电厂能否参与中长期交易?.. ..... 34 58 2025年交易方式是怎样的?. .... 35 59 2025年交易价格是怎样的?.. ... 35 60 2025年对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规模有怎样的要求? .. 36 61 2025年对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规模有怎样的要求? .. 37 62 售电企业参加年度市场化交易时有没有电量约束?. 37 63 售电公司参与月度交易有何要求? ............. 37 64 中长期月内交易品种及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38

百问百答

65 连续运营交易采用何种交易模式进行?......... 38 66 中长期月内交易的交易标的是什么?........... 38 67 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市场化交易合同如何形成?. 38 68 什么是兜底保障?..... ... 39 69 电力用户参与市场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选择?.......39 70 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是否能降低用能成本? ... 40 71 2025年,湖北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用户是否执行分时 电价政策?.... .. 40 72 电力用户如何在零售市场购电?. .. 41 73 2025年湖北有哪些零售套餐模式?... .... 41 74 电力用户注册入市后,是否一定要参与交易?...... 42 75 选择市场化交易还能否选择电网公司代理购电?. 43 76 老用户是否需要每年参加交易?...... 77 电力用户新增户号参与交易的相关要求?....... 44 78 对于用电地点分布于全省各地的同一法人的集团用户, 能否以集团形式打包交易,如何操作?.......... 44 79 参加2025年月度交易零售用户,是否每月都需要购买 电量? .... .. 44 80 售电公司是否需要申请绑定关系?..... ..... 45 81 如何查询电力用户是与哪家售电公司绑定关系,查找 绑定的路经?. . 45 四、履约保函(险) . 46 82 履约保函(险)开具金融机构的范围是什么?......46 83 履约保险的盖章单位可否为分公司、支公司等不具有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 46 84 2025年履约保函(险)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47 85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份数有 要求么? .... .. 48 86 履约保函(险)应提交给哪个单位?履约保函(险) 的受益人是谁?.... .. 48 87 今年还需要提供银行联行号么?.... .. 49 88 履约保函(险)是否可以由湖北省外的金融机构开具? .. 49 89 售电公司需要对履约保函(险)进行线上操作么?...49 90 履约保函的到期日是什么时候? ............... 50 91 售电履约保险的保险期间是什么时候?......... 50 92 履约保函格式和内容有哪些要求?....... ...... 50 93 售电履约保险的格式和内容有哪些要求?....... 51 94 履约保函(险)模版在哪里可以下载?......... 53 95 履约保函(险)什么时候交?....... ... 53 96 履约保函(险)额度在哪里可以查询?......... 53

百问百答

97 履约保函(险)补缴有哪些要求?..... .... 53 98 履约保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修改?......... 54 99 履约保函修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54 100 履约保函(险)的更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供什么 资料? ...... .. 54 101 履约保函退回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55 102 保函(险)更换、保函退回时提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有哪些要求? ...... .. 56 103 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履约保函(险)索赔?...... 57 104 售电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函(险)会有什么后果? .. 57 105 全流程电子履约保险如何调整额度?. ... 58 五、结算与偏差考核 ..... .. 60 106 市场主体结算通过哪些机构完成?.... ... 60 107 结算依据发布流程是怎样的?市场主体接收结算依 据后,应在几天内进行核对确认? ............. 61 108 绿电交易结算原则是怎样的? ..... .. 61 109 燃煤发电企业结算及考核原则是怎样的?........ 62 110 套餐合同期满后零售用户如何结算?.......... 63 111 燃煤发电企业每月结算电费有哪些?.......... 63 112 新能源发电企业每月结算电费有哪些?........ 64 113 燃气发电每月结算电费有哪些?....... 114 生物质耦合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如何结算?...... 64 115 零售用户当月支付给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如何计算? .. 65 116 零售用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如何计算?........ 65 117 零售用户如何进行偏差考核? ..... 118 现货交易如何结算? .. . 65 119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与售电公司购电用户的电价区别? .. 66 120 两个细则电费?. . 66 121 如何办理发电企业首次结算业务?. .. 66 122 绿电交易收不收取服务费?.... ... 69 123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是哪些用户?... 124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执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 .. 69 125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每月市场化结算电费有哪些? 69 126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结算是按照 24 时点还是按照政府 划定的时段结算?... ... 70 127 零售用户当月支付给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如何计算? .. 70 128 售电公司的售电收益如何计算?... ...... 70

百问百答

129 用户侧中长期合同偏差考核费用如何分配?........ 70 130 虚拟电厂(负荷类)代理用户的收益如何结算? 71 131 用户侧超额获利回收如何计算?..... .... 71 132 用户侧中长期合同偏差考核如何计算?........ 72 133 现货市场结算模式? . .. 72 六、运营评价 .... .. 73 134 什么是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 .... 73 135 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的目的及结果应用是什么? .. 73 136 哪些市场主体需要参与运营评价?... ..... 73 137 运营评价得分由那几部分组成?.... .... 74 138 若参评市场主体对运营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应如何处理? .. 74 139 哪些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评价? ... 74

一、经营主体注册

01 经营主体有哪些类别?

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应当是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内部核算主体、个体工商户、执行工商业电价或具有分布式电源的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02 电力用户的类别有哪些?

根据参加交易的方式,分为“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批发用户是指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零售用户是指由售电企业代理的电力用户。电力用户可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也可选择通过一家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确立服务关系,但只可选择一种方式,电力用户原则上应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百问百答

03 如何申请转为“直接交易用户”或“零售用户”?

申请转换为直接交易用户,原零售用户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在“企业信息-类型转换(电力用户)”中填写转换申请,申请用户类型转换,待所在地市供电公司及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直接生效。

申请转换为零售用户,原直接交易用户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在“零售商城”中直接选择套餐下单,订单生效后自动转换成零售用户。

04 发电企业注册的具体流程?

发电企业在并网调试前,应及时主动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根据“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指引”自主注册。注册需要提供工商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银行开户信息、联系信息、机组名称、调度命名、发电编码、发电类型、调度层级、额定容量、首次并网时间、并网容量、电力业务许可证获取容量、电力业务许可证获取时间、并网容量、并网时间、接入电压等级、可再生能源项目代码、发电户号/电厂编码、上网类型等。上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具备发电或电力供应等业务事项)、法定代表人证件、联系人授权文件、建设核准文件、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价批复文件等。

湖北电力交易机构收到发电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后,启动省、市两级审核,并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材料完整性审查。对于市场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湖北电力交易机构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或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反馈审查意见,发电企业应在接收到审查意见后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再次提交注册申请。通过完整性核验后,无需公示注册直接生效。

05 发电企业在并网调试前进行注册时,购售电合同还未走完签订流程,暂未获取双方盖章版的正式合同,怎么办?

百问百答

若暂未办理完毕,注册时可先上传“购售电合同签订说明”进行缺省注册,后续应及时将双方盖章的正式版进行上传。

06 新能源发电企业如何确定注册机组个数?

新能源场站存在多个项目备案证或政府核准文件的,建议按照不同的备案证或核准文件建立不同的机组。

07 发电企业机组名称如何填写?

建议结合该电厂的调度场站名加机组编号或其他信息规范填写机组名称,不可用数字编号代替。

08 可再生能源项目代码怎么获取?

该代码是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https://sso.renewable.org.cn)符合申领绿色电力证书白名单的项目代码。如未注册或暂未取得项目代码,请填写“无”并上传说明文件。若已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建档立卡,需及时将项目编码、发电户号或电厂编码补充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对应的机组信息中。

09 电力用户注册的具体流程?

电力用户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根据“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指引”自主注册,可选择人工审核和智能注册两种模式。人工审核模式,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入市申请书”“入市申请表”“入市承诺书”“第一联系人授权委托书”等。所属地市供电公司及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收到电力用户提交的注册申请后完成材料的完整性核验,以交易平台消息和短信方式反馈核验意见。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在驳回时会予以一次性告知,电力用户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完整性核验后生效。智能注册模式,电力用户申请注册账号,进行企业认证,选择市场主体类型,填写企业信息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电力交易平台页面的二维码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授权,检查并补充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联系人、

百问百答

银行开户信息。随后获取用电单元信息,完成注册协议签订。智能注册模式无需完整性核验及公示,即时注册生效。

10 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注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是中国居民,没有身份证,只有护照,如何处理?

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证件类型】选择【护照】,上传护照附件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11 市场主体忘记平台注册账号、密码,如何找回?

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市供电公司提交材料(市场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湖北电力交易平台账号密码重置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工作证明》加盖公章、申请人手机号码),地市供电公司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报送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湖北电力交易中心会根据地市供电公司提交的申请账号密码重置名单,返还账号和密码至申请人手机号。售电公司必须于工作日到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查询账号密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将以上扫描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的邮箱 hbdlsc@vip.126.com,待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通过邮件形式告知账号和密码。

12 工业园区里面所有的企业可以打包进入电力市场吗?

不可以。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分属不同的企业法人,不具备“打包”入市的条件。

13 同一用电地址的同一电力用户能否在同一周期中更换售电公司?

同一用电地址的同一电力用户若选择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其参与市场化交易,在一个合同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14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有哪些?具体要求是什么?

百问百答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包括:具备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售电公司近3个月内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近1 年的审计报告,或近6 个月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实收资本证明。

对于成立时间不满6 个月的售电公司,需提供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以后到申请市场注册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实收资本证明。

资产证明文件截止日期及落款日期距离完整性核验通过日期均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

15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从业人员证明文件有哪些?具体要求是什么?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从业人员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职称证书。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其他等任一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从业人员应与售电公司具备全职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甲方信息、社保缴费单位信息与售电公司保持一致。职称证明应是由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类或经济类职称证书。电力类专业可包括电力系统、电气工程、自动化、热动、电力电子、机电、通信等。经济类专业可包括会计、经济、审计、统计、财税金融等。

16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信用证明文件有哪些?具体要求是什么?

售电公司注册时提供的信用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信用证明、主要股东信用证明、其他人员信息证明、企业信用证明。

(1)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信用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综合查询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2)其他人员信用证明。

①提供工商档案中售电公司的主要人员名单及工商档案登记页或官方网站相关信息截屏,体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②提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综合查询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企业信用证明。提交的“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证明材料有效期。信用报告等网站下载的资质证明材料距离注册日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17 售电公司经营场所无不动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产权证的,如何处理?

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没有不动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产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作为替代性证明。经营场所为租赁的,可提供纳税证明作为替代性证明。

18 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有哪些动态管理

措施?

(1)按年度开展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

(2)核查售电公司在湖北业务范围内连续12个月的交易情况

(3)核查湖北首注售电公司在全部业务范围内连续 3年的交易情况。

(4)核查售电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情况。

19 哪些情况售电公司将被暂停交易资格?

(1)符合自动注销情形,处于限期整改期内的。

(2)运营评价结果纳入联合惩戒的。

(3)连续12个月未在湖北业务范围内进行实际交易的。

(4)每年 3 月底前未将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信息和证明材料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披露,处于限期整改期内的。

(5)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函、保险,经电

力交易机构书面提醒仍拒不足额缴纳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经营主体注册周期分别是多久?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常态化注册服务,经营主体可在自然日提交注册申请,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履行完整性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注册生效。其中,售电公司、虚拟电厂经营主体公示期1个月,其他经营主体无需公示。

21 在外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及公示的售电公司,如何参与湖北省内电力交易?

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联系注册地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线上推送,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收到业务范围推送后进行完整性核验,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核验结果一次性告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通过线下调研或线上会议的形式对通过完整性核验的售电公司进行原件核验,核验无误后进入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由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纳入湖北省售电公司目录名单,上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湖北省能源局等机构备案,并通过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履行以上程序后,即可完成从注册地交易中心推送到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参与湖北电力市场化交易前,需按相关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函、保险。

22 发电企业信息变更流程?

发电企业发生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发电企业信息变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开户银行、联系人、联系方式、工商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法定代表人信息、权益信息、附件信息等。

2.机组信息变更。发电企业机组转让关停退役、机组调度关系调整、机组自备公用性质转换、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额定容量调整、电力业务许可证获取容量调整、并网容量调整、其他影响交易组织的关键技术参数变更。

百问百答

电力交易机构收到发电企业提交的变更申请和变更材料后,省、市两级管理人员应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完整性审查。对于变更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电力交易机构应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或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反馈审查意见,发电企业应在接收到审查意见后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审查通过的发电企业,变更手续直接生效。

23 售电公司信息变更流程?

售电公司应在首注地交易中心提交变更申请。首注地在湖北的售电公司发生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和变更支撑材料,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整性核验。

售电公司在办理重大信息变更时,应再次予以承诺、公示,重大信息变更公示期为7 天。

售电公司发生一般信息变更的,确认无误后予以变更,不需要重新公示与备案。

24 电力用户信息变更流程?

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点击“企业信息-基本信息-解除脱敏-信息变更”,修改需要变更的字段或附件,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的电力用户,作为新的电力用户对待,需重新办理入市手续,方可具备后续交易资格。

25 电力用户退市流程?

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点击进入“企业信息-注销申请(电力用户)”,填写申请注销原因、上传相关附件,经地市供电公司和交易中心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直接生效。

26 发电企业退市申请材料?

发电企业计划退役或发电企业所属部分机组退役的,在电力调度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需提前5 个工作日主动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市场注销申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声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销申请书、市场注销声明、注销证

百问百答

明材料,发电企业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电力交易机构在收到发电企业提交的注销申请和注销材料后,省、市两级管理人员应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完整性审查。对于市场注销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电力交易机构应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或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反馈审查意见,发电企业应在接收到审查意见后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27 电力用户信息变更类型有哪些?

电力用户信息变更包括重大信息变更及一般信息变更,重大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业务范围、用户编号等,其它信息属于一般信息。电力用户办理信息变更,需在交易平台成功提交线上申请,经完整性核验后直接生效。

28 已入市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需停用部分户号,如何处理?

电力用户需登录交易平台,点击进入“企业信息-用电单元信息(差异化)-注销”,注销相应的

户号信息。经审核后直接生效。

29 已入市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需新增户号,如何处理?

电力用户需登录交易平台,点击进入“企业信息-用电单元信息(差异化)-新增用电单元信息”,添加相应的户号信息。经审核后直接生效。

30 对于发生用户编号过户的电力用户,应如何在电力交易平台操作?

根据营销系统户号生成规则,过户后原户号不再沿用,将生成新的户号。电力用户需登录交易平台,点击进入“企业信息-用电单元信息(差异化)”,在交易平台注销原户号,待生效后再增加新的户号。

31 已入市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企业信用代码发生了变更,交易电量是否能继续使用?

交易电量不能继续使用。电力用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的,原企业用户需办理退市手续,现企业若有意愿参与后续市场化交易可按入市流

百问百答

程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各个零售用户的交易电量,只能用于本企业,但可通过参与分月电量计划调整等方式,将该用户电量调整至售电公司代理的其他零售用户。

32 售电公司注册流程?

(一)平台申请。售电公司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注册申请,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注册材料,对注册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完整性审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收到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和注册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完整性审查。对于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湖北电力交易中心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售电公司需按要求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原件核验。湖北电力交易中心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原件核对。售电公司需准备好注册材料原件,且须与交易平台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原则上售电公司负责人及全部从业人员需参与现场检查。

(四)信息公示。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售电公司注册资料完整性核验和原件核验后,将售电公司满足注册条件的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个月。

(五)注册生效和纳入目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将其纳入《湖北省售电公司目录》后生效。

省外注册售电公司业务范围变更流程见23问。

33 新型储能企业注册流程?

根据《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新型储能企业应在申请并网调试运行前,与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并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市场注册。

新型储能企业应及时主动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根据“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指引”自主注册。填写工商信息、法人信息、银行开户信息、

百问百答

联系信息、项目类型、装机容量、类型、项目状态、调度层级、接入电压等级、发用电户号、额定充放功率、最大调节容量、最大持续充放电时间等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件、第一联系人授权文件、政府核准(备案)文件、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或并网经济协议等。

湖北电力交易机构收到新型储能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后,启动省、市两级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材料完整性审查。对于市场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湖北电力交易机构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或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反馈审查意见,新型储能企业应在接收到审查意见后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市场注册审查通过的独立储能企业,注册手续直接生效。

配建储能与所属市场主体视为一体,不单独履行注册手续,应根据相关文件在对应的新能源项目下完善配储信息。

34 虚拟电厂经营主体注册流程?

(一)技术测试。

虚拟电厂经营主体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技术测试申请,电力调度机构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虚拟电厂经营主体接入技术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延时性、可靠性),且经与营销用采系统数据校核后,出具测试结果意见,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交易平台。

(二)平台申请。

1.申请注册账号。虚拟电厂经营主体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注册申请,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注册材料,对注册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其资产、人员、场地注册标准参考《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2.完整性审查。电力交易机构收到虚拟电厂经营主体提交的注册申请后,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材料完整性核验。电力交易机构以电力交易平台或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反馈审核意见,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虚拟电厂经营主体应对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百问百答

3.信息公示。电力交易机构汇总已通过技术测试、注册核验的虚拟电厂经营主体,并将虚拟电厂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材料和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个月。

4.注册生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虚拟电厂经营主体可正式纳入市场主体目录,具备参与市场资格。公示信息同步推送至调度、营销平台。

35 电力交易平台实名认证操作路径?

1.登录电力交易平台,在首页弹窗点击进入实名认证,在完成个人信息验证-企业信息核验-法人授权后完成实名认证;

2.登录电力交易平台,进入页面,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页面,点击进行个人实名及手机号绑定,进行企业管理员账号绑定以及企业实名。

36 如何获取入市承诺书?

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页面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点击企业名称查看企业信息,在附件信息里点击下载入市承诺书、入市申请书、入市申请表以及

第一联系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模版。

37 售电公司注册检查纸质材料时是否需要提供职业证书原件?

需要,若只有电子证件无纸质证书,需登录相关网站通过屏幕共享方式核验。

38 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条件有哪些?

原则上用电电压等级 10 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 10 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已选择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市。无正当理由退市的电力用户由电网企业保障正常用电,用电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 倍、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

39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条件是什么?

参照《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

百问百答

号)中售电公司注册条件。

二、技术平台

40 市场主体交易平台账号被锁定,该怎么处理?

市场主体登录过程中,每当输入密码连续错误5 次账号会被锁定,锁定时长根据锁定次数逐步增加。输入密码连续错误 5 次账号被首次锁定,5 分钟自动解锁;解锁后如输入密码又连续错误5 次,账号被二次锁定,10 分钟自动解锁;三次锁定 30分钟自动解锁;四次锁定需联系客服人员申请解锁。成功登录,锁定次数清零。

41 市场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及新型市场主体)已提交注册申请,但还未完成审核,是否能修改注册信息?

可以进行修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需联系所在地市供电公司;售电企业需联系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申请相关单位将市场主体提交的注册申请驳

回,便可进行修改。

42 电力用户注册过程中确认营销户号或者统一信用代码输入正确的情况下,若没有查询到相关用电单元信息,该如何解决?

情况一:通过户号可以查询到,但是通过户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查询,若为集团企业统一入市,请输入本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若仍无法查询到,请核对营销系统或交易平台录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

情况二:户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确,但是无法查询到用电单元信息,是由于户号或户号下的计量点已被其他用户绑定或注销,请联系绑定该户号的电力用户,对该户号做注销业务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查询到该户号并与新电力用户重新绑定。

43 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后需要完成哪些设置?

首先下载360极速浏览器,发电企业、售电企业、批发用户需要安装对应的 Ukey 证书驱动(目前平台支持CFCA、国网 CA等数字证书,用户需下载并安装对应的驱动),插入UKey 登录;登录后需在右上角个人中心完成实名认证设置。

44 哪些市场主体需要办理CFCA 数字证书?

在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需要办理Ukey证书并使用Ukey证书进行登录(目前平台支持CFCA、国网CA等数字证书,用户可以自行选择),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的零售用户暂不用办理。

45 数字证书怎么与账号绑定?

(1)CFCA 证书绑定流程

账号实名认证后,点击证书申请,下载证书办理材料-“新一代交易平台证书办理业务指南手册.pdf”操作手册,通过证书申请功能登陆系统,跳转到证书办理界面后,点击证书绑定,用户插入Ukey,根据自身绑定需求选择对应的证书机构,会自动读取 Ukey 信息,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如绑定过程中提示绑定失败或调用接口异常,可联系密服平台热线 4001166696。

(2)国网CA证书绑定流程

方法一:线上办理证书生效后,系统自动绑定。

方法二:如果其他途径办理国网 CA,UKEY 无法使用,确认账号实名后,下载证书办理材料-“新一代交易平台证书办理业务指南手册.pdf”操作手册,通过证书申请功能登陆系统,跳转到证书办理界面后,点击证书绑定,用户插入UKEY,根据自身绑定需求选择对应的证书机构,会自动读取 UKEY信息,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如绑定过程中提示绑定失败或调用接口异常,可联系密服平台热线4001166696。

46 由于CFCA 数字证书问题,导致无法登录平台,该如何解决?

登录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时,若提示“UKey不匹配,请联系管理员重新绑定或处理”,核对插入的证书和绑定的证书是否匹配,仍无法登录可提供市场

主体名称、账号名、Ukey信息以及联系方式至湖北交易中心邮箱(hbdljyzx@vip.126.com)协助处理。

47 注册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应如何解决?

电力用户可咨询属地供电公司,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可咨询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联系方式见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48 证书口令不正确、过期等情况,如何处理?

请参考平台上的数字证书使用指南,咨询相应的证书发放机构完成更新和延期等操作。

CF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185-1123。

国网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189-5598。

49 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出现信息保存时显示空白、无法上传附件等问题,如何处理?

信息保存后,显示空白问题:检查浏览器版本是否是最新版本,更新版本并清除浏览器缓存后重试。

无法上传附件,上传附件失败问题:请检查附

百问百答

件是否过大,附件命名是否带特殊符号#()等,判断附件是否加密,如加密的pdf文件等,需将文件解密后另存并重新尝试上传。

如按照以上方式排查仍处于异常状态,请提供市场主体名称、账号名、联系方式以及异常界面截图至湖北交易中心邮箱(hbdljyzx@vip.126.com),安排由运维人员协助解决。

50 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证明文件具体指什么?

信息系统指售电公司管理系统;证明文件指信息系统合同、软著证书、系统介绍及功能截图(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功能)、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的网址及账号。

51 同一户号下的计量点信息,是否需要用户录入?

不需要。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上电力用户的计量点信息均从营销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户号查询自动获取,不需进行人工修改。如

果计量点信息有误,需联系所在地市供电公司进行修正。

52 用企业管理员账号进行企业子账号管理时,显示无授权,如何处理?

通过企业管理员账号登录交易平台,访问个人中心,如该界面显示未绑定企业管理员,点击设置按钮对企业管理员账号进行企业管理员账号绑定。

53 其他省份注册账号推送至湖北平台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果办理过数字证书无法登录平台怎么处理?

其他省份账号注册完成且办理过数字证书后,可联系注册地将账号及证书信息推送至湖北平台。如确认推送后,数字证书仍无法登录,可提供市场主体名称、账号名、Ukey 信息以及联系方式至湖北交易中心邮箱(hbdljyzx@vip.126.com)协助处理。

54 用户实名认证时,法人三要素校验不通过,系统提示“手机号与姓名不匹配”等,该如何处理?

百问百答

平台对姓名与手机号的一致性校验是调用的运营商官方校验接口,如出现问题中的提示,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手机号与姓名确不匹配,请用户提供法人的手机号进行校验。

情况二:手机号与姓名匹配,但校验无法通过。用户可优先排查是否为新办理或新实名的手机号,运营商信息需要时间进行同步,一般中国移动需要2 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需要 1 周,可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次尝试;如仍无法校验通过,可提供市场主体名称、账号名以及联系方式至湖北交易中心邮箱(hbdljyzx@vip.126.com),由运维人员协助排查解决。

55 用户实名认证时,企业四要素校验不通过,系统报“企业信用代码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用户可先提供企业四要素信息给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校验(运维人员通过平台内部接口校验),如校验依旧不通过,请用户联系工商管理部门核验企业四要素信息是否正确。

三、交易组织

56 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是什么?

火电企业:统调公用燃煤、统调燃气、统调自备燃煤(上网电量部分)发电机组;陕武直流配套燃煤发电机组。火电企业中长期交易均以机组为交易单元。

新能源发电企业:接入公用电网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其中110 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场站须直接参与中长期及现货交易;110 千伏以下新能源场站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作为价格接受者,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后须报量报价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未直接参与交易的作为价格接受者,执行当月无保量保价电量比例的风电(光伏)市场化结算均价。分布式新能源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57 虚拟电厂能否参与中长期交易?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2025 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源调度〔2024〕62号),负荷型虚拟电厂可参与中长期市场。其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等流程,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负荷型虚拟电厂注册同时应满足可调节能力应不低于 10 兆瓦、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 1 小时条件。负荷型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与售电公司保持一致。

58 2025年交易方式是怎样的?

2025 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周期包括:年度交易、月度交易、月内短周期交易和日滚动交易。

其中,年度交易可采取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方式,月度交易、月内短周期交易采取集中竞价。日滚动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运营。

2025 年年度、月度、月内交易均按照 24 小时全时段交易方式进行组织开展,根据各小时交易结果形成各市场主体中长期合同曲线。

59 2025年交易价格是怎样的?

火电机组年度、月度、月内短周期交易各小时

百问百答

申报价格允许范围为燃煤基准价×(1±20%)-容量电价,容量电价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年度、月度、月内短周期、日滚动交易完成后,火电机组各小时中长期合同均价与容量电价之和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20%,超出部分按月回收,并由全体市场化用户(不含代理购电用户)按用电量占比分享,售电公司不得截留。年度、月度、月内短周期交易各小时成交价格不超出火电机组申报价格允许范围。

现货运行期间,日滚动交易各小时限价与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下限保持一致。现货未运行期间,日滚动交易各小时限价与年度、月度、月内保持一致。

60 2025 年对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规模有怎样的要求?

火电企业全年中长期交易电量规模不设上限。

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各月中长期交易净合约电量(含绿电交易)折合利用小时数分别不超过 35、60 小时。发电企业各小时交易电量不超出其额定

发电能力。

61 2025 年对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规模有怎样的要求?

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控股的售电公司、负荷型虚拟电厂,全年市场化电量不得超过全省市场化总电量(不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的 20%。

62 售电企业参加年度市场化交易时有没有电量约束?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2025 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源调度〔2024〕62号),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应通过年度、月度、月内短周期、日滚动交易,确保中长期合同电量不低于实际用电量的95%。

63 售电公司参与月度交易有何要求?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2025 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源调度〔2024〕62号),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月度和月内短周期交

易各小时买入(卖出)电量之和原则上不超过年度交易分月对应小时电量的30%。

64 中长期月内交易品种及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2025年中长期月内交易为连续运营交易,按工作日常态化开展,具体交易时间以交易公告为准。

65 连续运营交易采用何种交易模式进行?

交易采取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的方式。具体交易方式以交易公告为准。

66 中长期月内交易的交易标的是什么?

连续运营交易作为年度和月度交易的补充。目前交易申报日(T 日)为周一至周三时,连续运营融合交易标的为 T+2 日至 T+4 日每日 24 个时段的电量。交易申报日(T 日)为周四至周五时,连续运营融合交易标的为 T+2 日至 T+5 日每日 24 个时段的电量。具体交易标的以交易公告为准。

67 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市场化交易合同如何形成?

目前市场化交易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由“交易公告+交易承诺书+交易结果”组成。交易后,系统自动生成交易确认单,包含确认单编号,可在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上导出相关数据。

68 什么是兜底保障?

兜底保障出清是指年度、月度、月内短周期集中交易出清后,在用电侧电量需求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采取的兜底机制。对已申报但未成交的电量,通过分摊的方式,形成补充交易合同,以确保市场供应。2025年,暂由统调燃煤发电企业参与兜底保障出清。兜底保障出清在各类交易完成后组织开展。

发、用两侧因兜底保障形成的价差空间由全体市场化用户(不含代理购电用户)按用电量占比分享,售电公司不得截留。

69 电力用户参与市场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选择?

电力用户可选择参与批发市场,即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也可选择参与零售市场,即通过一家售电公司(负荷型虚拟电厂)代理交易,但仅可选择

一种方式。

70 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是否能降低用能成本?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湖北省实施方案规定,2025 年我省满足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均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后,电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交易电价加上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保障居民、农业用电的新增损益分摊或分享,即为到户结算电价,用户需做好价格测算和市场风险评估。

71 2025 年,湖北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用户是否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5 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2025年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直接交易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按照其市场化交易购电价格结算。

非现货运行期间,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2 电力用户如何在零售市场购电?

电力用户通过套餐下单、套餐邀约两种方式在零售市场购电。套餐下单是指售电公司配置套餐,电力用户自主下单的交易方式;套餐邀约是指电力用户向售电公司发起邀约,售电公司响应的交易方式。

生成电子合同后,合同双方应在合同执行起始月最后 2个工作日前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开展授权及签章,完成电子合同签订。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电子签章的,可通过特殊登记流程完成合同确认。

73 2025年湖北有哪些零售套餐模式?

2025年共有2 种零售套餐模式。

代理售电公司联动模式指零售用户购电价格50%按照其绑定的售电公司该小时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结算,50%按照其绑定的售电公司该小时中长期及现货交易综合结算均价结算。即:零售用户某小时购电价格=50%×零售用户绑定的售电公司该小时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50%×零售用户绑定的

百问百答

售电公司该小时中长期及现货综合结算均价。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零售用户某小时购电价格为零售用户绑定的售电公司该小时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

批发市场联动模式是指零售用户购电价格50%按照批发市场该小时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结算,50%按照批发市场该小时中长期及现货综合结算均价结算。即:零售用户某小时购电价格=50%×批发市场该小时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50%×批发市场该小时中长期及现货综合结算均价。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零售用户某小时购电价格为批发市场该小时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

两种模式下,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应约定单位电量固定服务费,固定服务费范围为1-10 元/兆瓦时,固定服务费不参与分时浮动。

74 电力用户注册入市后,是否一定要参与交易?

市场有风险,建议拟实际参与交易的用户入市注册,用户一旦入市后,非特殊情况不能退出(详见入市承诺书),并需遵守国家及省内的市场规则。

75 选择市场化交易还能否选择电网公司代理购电?

电力用户可以自行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或参加市场交易,但只可选择一种方式。已选择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市。无正当理由退市的电力用户由电网企业保障正常用电,用电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 1.5倍、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

76 老用户是否需要每年参加交易?

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规定:

已经选择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储能企业,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出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正常退市手续:

1.市场主体宣告破产,不再发电或者用电;

2.因国家政策、电力市场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有市场主体非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市场

的情况;

3.因电网网架调整,导致市场主体的发用电物理属性无法满足所在地区的市场准入条件。

77 电力用户新增户号参与交易的相关要求?

按照 2025 年零售商城规则,已参加交易的零售用户,新增户号若在当月完成注册公示,可在次月进入交易,并纳入交易用户原有合同统一进行结算考核。

78 对于用电地点分布于全省各地的同一法人的集团用户,能否以集团形式打包交易,如何操作?

全省各地的同一法人的集团用户可以统一注册,市场化交易以注册主体为单元进行交易并结算考核。

79 参加2025 年月度交易零售用户,是否每月都需要购买电量?

目前零售交易采用电子签约的方式,既可签订单月,也可签订多月,最多可签订 12 个月合同。

不需要每月进行购电。

80 售电公司是否需要申请绑定关系?

电力用户在零售商城购买套餐后,经双方电子签章或纸质合同确认程序,系统会自动生成绑定关系,售电公司无需申请绑定。

81 如何查询电力用户是与哪家售电公司绑定关系,查找绑定的路经?

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点击【零售商城】菜单进入零售商城首页--点击【个人中心-我的合同】--筛选条件:合同状态“生效”,即可查看有效绑定的售电公司。

四、履约保函(险)

82 履约保函(险)开具金融机构的范围是什么?

开具履约保函的金融机构应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颁发金融许可证且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

开具履约保险的机构应为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不指定任何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

83 履约保险的盖章单位可否为分公司、支公司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可以,若履约保险的盖章单位为分公司或者支公司等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具备开展此类业务的证明,如提供法人单位授权文件、保险业从业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等。

842025 年履约保函(险)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湖北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办法》(鄂电交易〔2022〕19号),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应按照以下标准向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

过去 12 个月有交易记录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收取标准应为以下额度的最大值: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2.过去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较大值,按标准不低于5分/千瓦时。

过去 12 个月无交易记录的售电公司,根据其预计的年交易电量规模,按 0.8 分/千瓦时的标准计算。

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现货市场地区,地方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适当提高标准。

根据《湖北省 2025 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

百问百答

案》,为进一步做好售电侧管理,防范现货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提高履约保函、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额度,并与市场主体运营评价予以挂钩。对最近一次运营评价为 AAA,AA,A 类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履约保险额度分别按国家有关标准上浮 20%,30%,40%执行,其他售电公司按上浮50%执行。

85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险)份数有要求么?

无相关要求。

86 履约保函(险)应提交给哪个单位?履约保函(险)的受益人是谁?

售电公司应将履约保函(险)原件提交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在缴纳履约保函(险)时,先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新增操作,完成提交流程。具体操作模块位于:电力交易平台-中长期交易-履约凭证-电子履约凭证管理。

待交易中心审核无误后,再将纸质原件送至交易中心,并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若办理的为全流程通办电子保单,则不需要将原件送至交易中心)。

履约保函(险)的受益人是与其签署资金结算协议的电网企业(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87 今年还需要提供银行联行号么?

纸质履约保函:需要提供银行联行号。为方便履约保函查验,请售电公司向保函开具银行咨询12位银行联行号(用于履约保函查询查复),并与履约保函原件一并提交给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内部财务公司开具的保函可不提供 12位联行号。

履约保险和电子履约保函:不需要提供银行联行号。

88 履约保函(险)是否可以由湖北省外的金融机构开具?

可以。

89 售电公司需要对履约保函(险)进行线上操作么?

需要。

90 履约保函的到期日是什么时候?

履约保函到期日应不早于交易周期结束后6个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91 售电履约保险的保险期间是什么时候?

售电履约保险期为保单签发日至交易周期截止日。售电公司参加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涉及追溯的,保单应相应追溯到该项交易起始日至保险止期以前发生的电力交易。

对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电力交易,在保险期间内或保单止期后6 个月内确认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92 履约保函格式和内容有哪些要求?

履约保函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下:

(1)应为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无条件的不可撤销);

(2)受益人索赔时需凭保函正本和索赔通知,

但无需附任何证据或证明性材料,也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3)合同变更不影响银行在该保函中的责任;

(4)保函编号、签发日期、保函金额、申请人及受益人的名称、银行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

(5)到期后,保函正本应退回申请人,由申请人交银行注销。

除以上必备要素外,售电公司可对保函模板进行适当修改。

93 售电履约保险的格式和内容有哪些要求?

履约保险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下:

(1)履约保险期为保单签发日至交易周期截止日。售电公司参加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涉及追溯的,保单应相应追溯到该项交易起始日至保险止期以前发生的电力交易。

(2)履约保险的启用无需履行法院判决、司法鉴定、劳动仲裁等相关手续。

(3)履约保险免赔率或免赔额均为0。

(4)对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电力交易,在保险期间内或保单止期后6个月内确认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5)索赔所需资料:保险单正本、索赔通知书等。

(6)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7)2025 年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类型包括:年度交易、月度交易、月内短周期交易和日滚动交易。

(8)保险编号、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公司联系电话等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

(9)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妨碍被保险人索赔的保险条款。

为提高效率,售电公司办理履约保险过程中,宜就相关保险合同条款与保单内容事先与被保险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达成一致。

94 履约保函(险)模版在哪里可以下载?

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在“信息披露”—“综合查询”中,2024年11月14日发布的“关于收取2025 年售电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事项的通知”,可下载模板附件。

95 履约保函(险)什么时候交?

参与湖北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开具“见索即付”独立履约保函或售电履约保证保险,不晚于交易前5个工作日向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提交。

96 履约保函(险)额度在哪里可以查询?

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在“中长期交易-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查询”,查看实缴、应缴额度等履约担保数据。

97 履约保函(险)补缴有哪些要求?

百问百答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建立了售电公司履约额度跟踪预警机制,动态监测售电公司运营履约额度(应缴纳履约额度)与其实际提交的履约保函(险)额度。发现售电公司实际提交的履约保函(险)额度不足时,售电公司应及时向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提交足额履约保函(险)。

建议售电公司在补缴履约担保额度时,适当预计全年的交易规模,足额缴纳。

98 履约保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修改?

当保函有效期需要延长、保函金额需要调整时,售电公司可选择对履约保函进行修改,履约保函修改应与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协商一致后办理。

99 履约保函修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履约保函修改原件。

100 履约保函(险)的更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供什么资料?

当售电公司实际提交的履约保函(险)金额大于应提交的保函额度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换原已提交的履约保函(险)时,可向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申请更换并提交履约保函(险)。交易中心收到新履约保函(险)时,同步将旧履约保函(险)退回。

更换履约保函(险)时需提交售电公司书面申请(需加盖单位公章)、新履约保函(险)、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

101 履约保函退回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售电公司因保函有效期满申请退回履约保函,应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

(2)售电公司因未达成交易申请退回履约保函,应提供书面申请(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

(3)售电公司因自愿或强制退出市场申请退

百问百答

回履约保函,应提供书面申请(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考虑市场化电费差错退补有滞后性,电力交易机构在售电公司退出后保留其履约保函6个月,期满退还。履约保函在退出后6 个月内失效的,或售电公司在退出后 6个月内办理企业注销、需要取回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须与其股东、上级单位或其他有履约能力的第三方协商,由第三方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并经过公证的承诺书,提交电力交易机构后退还其履约保函。

102 保函(险)更换、保函退回时提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有哪些要求?

售电公司需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注明授权事项、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授权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经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03 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履约保函(险)索赔?

(1)售电公司未按湖北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及时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完成资金结算(含交易执行回溯时段);

(2)售电公司其他违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导致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无法及时完成资金结算的情况。

索赔后,售电公司应及时补足相应的保函(险)额度。

104 售电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函(险)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售电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函、保险,经电力交易机构书面提醒仍拒不足额缴纳的,应对其实施以下措施:

(1)取消其后续交易资格;

(2)在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指定网站公布该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和行为;

(3)公示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4)其所有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由地方主管部门征求合同购售电各方意愿,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

105 全流程电子履约保险如何调整额度?

售电公司如需调整保险单额度,建议提前咨询保险公司是否支持调整保险额度后,联系交易中心办理调整保险额度的相关事宜。具体流程如下:

当售电公司实际提交的电子履约保险金额大于应提交的保险额度,需要调整实缴保险额度时,可向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出具书面调整额度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待交易中心核查无误后,交易中心出具售电公司调整额度情况说明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受理后推送保险变更单,售电公司登录电力交易平台,在中长期交易-履约凭证-电子履约凭证管理中点击确认变更单,变更单推送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核实无误后点击生效,平台更新实缴额度后完成履约保险额度调整。

五、结算与偏差考核

106 市场主体结算通过哪些机构完成?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依据市场成员之间签订的且在电力交易中心备案的交易合同(协议)、承诺书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电力交易结算工作,负责向各类市场主体出具结算依据。

省电力公司根据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开展各市场主体电费结算,保障电费资金安全,承担电力用户欠费风险;向发电企业支付上网电费;向经营区内电力用户收取电费、售电服务费和偏差考核费用等;向售电公司结算其代理零售用户服务收益。

增量配电网企业根据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电力用户结算依据,向其经营区内电力用户收取电费、售电服务费和偏差考核费用等;与省电力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结算电费;保障电费资金安全并承担经营区内电力用户欠费风险。

107 结算依据发布流程是怎样的?市场主体接收结算依据后,应在几天内进行核对确认?

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结算处理,在电力交易平台发布预结算单,市场主体应在预结算单发布次日 17:00 前完成核对确认,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应及时联系电力交易中心,逾期则视同无异议,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正式结算依据。

108 绿电交易结算原则是怎样的?

绿色电力交易结算暂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3号)执行,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环境价值部分分开结算:

(1)电能量部分按照跨省区、省内市场交易规则开展结算;

(2)环境价值部分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

百问百答

结算数量(环境价值部分结算不分时),以环境价值价格结算。其中,同一电力用户/ 售电公司与多个发电企业签约,总用电量低于总合同电量的,该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对应于各发电企业的用电量按总用电量占总合同电量比重等比例调减;同一发电企业与多个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签约的,总上网电量低于总合同电量时,该发电企业对应于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上网电量按总上网电量占总合同电量比重等比例调减。

109 燃煤发电企业结算及考核原则是怎样的?

燃煤发电企业按机组开展结算,参与中长期、现货市场的按 24 小时分别开展结算、清算、偏差考核以及超额获利回收等。

燃煤机组考核包括实时发电计划执行偏差考核及下调受阻考核。实时发电计划执行偏差考核是实际发电电量与实时现货市场出清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对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外的电量按当月同类型电源的电能量结算均价进行的考核。下调受阻考核是因燃煤机组申报下限受阻导致其实时出清电力大于其理论出清电力时,对相应机组进行的下调受阻考核。考核费用均由直接交易用户按其当月10:00-14:00期间累计用电量占比在M+2 月分享。

110 套餐合同期满后零售用户如何结算?

零售套餐合同期满后电力用户应与原售电公司续约或重新选择售电公司签订套餐合同,也可自愿选择通过批发市场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未进行上述选择的电力用户,其各小时电费按照批发市场该小时中长期及现货综合结算均价结算,第二个月起按100元/兆瓦时标准加价考核。

111 燃煤发电企业每月结算电费有哪些?

燃煤发电企业每月结算电费包括省间结算电费、省内合约结算电费、调试电量结算电费、省内现货实时市场结算电费、月度调平电费、月度偏差电量结算电费、不平衡资金费用、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偏差考核费用、容量电费、辅助服务费用、“两个细则”费用、清算电量电费等。

百问百答

112 新能源发电企业每月结算电费有哪些?

保障性收购电量结算电费、省间交易电量结算电费、省内合约电量结算电费、省内实时电量结算电费、月度调平电量结算电费、月度偏差电量结算电费、绿电环境价值结算电费、市场运营费用、辅助服务交易电费、“两个细则”考核补偿费用、清算电量电费等。

113 燃气发电每月结算电费有哪些?

燃气发电企业在核定利用小时数范围内的上网电量,按批复电价进行结算,超出核定利用小时数范围的上网电量,按燃煤发电基准价进行结算。

114 生物质耦合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如何结算?

生物质耦合发电企业可选择直接或与其母体一起参与代理购电交易。与母体一起参与市场交易的,需修订购售电合同,其上网电量计入母体上网电量,母体结算完毕后由双方自行结算。

115 零售用户当月支付给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如何计算?

零售用户支付给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等于零售用户当月实际用电量与零售套餐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某时段固定服务费单价之积。

116 零售用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如何计算?

零售用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与其代理的售电公司相应时点线损折价保持一致。售电公司各时点线损折价等于相应时点线损购电总费除以相应时点代理的所有用户总用电量。

117 零售用户如何进行偏差考核?

零售用户偏差电量允许范围和考核标准由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在零售套餐交易合同中自行约定,并应用于各个时点。

118 现货交易如何结算?

现货市场结算时,发用双方均采用“单偏差”结算模式,即日前市场出清结果不进行财务结算,

实际上网(用)电量与中长期合约曲线的偏差电量,按照实时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119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与售电公司购电用户的电价区别?

代理购电用户用电价格为电网代理购电价格,每月在网上国网APP上公布。

售电公司购电用户即市场化用户电价由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的零售套餐而定。

120 两个细则电费?

两个细则费用是指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考核费用及、返还费用;并网主体辅助服务管理补偿费用、分摊费用及机组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加倍分摊费用。

121 如何办理发电企业首次结算业务?

交易中心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常态化受理发电企业首次结算办理申请,并于受理通过次月开展首次结算及清算。

1.提前办理市场注册

各类发电企业在并网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创建交易单元(交易单元名称、数量、容量等应与购售电合同中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交易中心将在并网调度协议会签阶段核验市场注册和交易单元创建情况。

2.完整提供首次结算资料

初期,发电企业将资料提交至交易中心结算部邮箱(hbjyzx\_js@126.com),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交易中心接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结果,发电企业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结果或补充提交资料。

(1)必需资料

发电企业办理首次结算业务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①《并网调度协议》;

②《购售电合同》;

③关口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单、关口计量装置异动汇报单;

④上网电量情况表;

⑤常规机组已完成启动试运工作超过 3个月,或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超过6 个月(以下简称“规定时间”),还需提供电力业务许可证。

(2)补充资料

发电企业在办理首次结算业务时若暂不具备、可暂不提交的资料:

①电力业务许可证(未超过规定时间的可暂不提交);

②进入商业运营告知函。

3.及时补充结算资料

(1)发电企业办理首次结算后,以上两种资料有变化或有新增的,应当及时向交易中心补充提交,作为申请清算的依据。

(2)发电企业取得、更新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及时提交至交易中心。超过规定时间取得购售电合同对应容量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且仍并网发电的,自超过规定时间起暂停结算,待取得相应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根据申请恢复结算并清算。

122 绿电交易收不收取服务费?

绿电交易收不收取服务费由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在零售套餐交易合同中自行约定。

123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是哪些用户?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包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和无合同用户(即未签订批发或零售合同的市场化用户)。

124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执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 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4〕1752 号)文件要求,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

125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每月市场化结算电费有哪些?

电力用户每月市场化结算电费包括电力交易电能量电费、上网环节线损电量电费、绿电交易环

百问百答

境价值电费、偏差考核费用、分享或分摊各类市场运营费用市场运营等。

126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结算是按照 24 时点还是按照政府划定的时段结算?

直接参与市场用户2025年结算均按照24时点颗粒度开展结算。

127 零售用户当月支付给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如何计算?

零售用户支付给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等于零售用户当月实际用电量与零售套餐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某时段固定服务费单价之积。

128 售电公司的售电收益如何计算?

售电公司收益为其在零售市场中按市场规则应收取的零售用户电费总额减去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中按市场规则应支付的电费总额和按市场规则应承担的市场运营费用之和。

129 用户侧中长期合同偏差考核费用如何分配?

中长期合同偏差考核费用按各批发用户(含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负荷类))当月市场交易电量占比(含年度分月、月度、月内短周期以及日滚动交易)在M+2 月分享。

130 虚拟电厂(负荷类)代理用户的收益如何结算?

虚拟电厂(负荷类)代理用户收益为其虚拟电厂(负荷类)的总收益(为正收益时)按其实际调节贡献比以及与虚拟电厂(负荷类)约定的调节收益分成比例切分的收益。

131 用户侧超额获利回收如何计算?

现货运行期间,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中长期超额获利回收按月计算。其当月24时点用电量超出中长期合同电量1±允许偏差率,且

对其超出部分中长期合同电量启动超额获利回收。允

许偏差率暂定为10%。

132 用户侧中长期合同偏差考核如何计算?

现货运行期间,对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月度24 时点合同电量与实际用电量超出允许偏差范围以外电量按<sup>0.2</sup> <sup>P</sup>售电公司该时点中长期均价 <sup> P</sup>该时段全省现货算术均价 考核。合同偏差考核仅在启动超额获利回收时进行。

133 现货市场结算模式?

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和“月清月结”相结合的结算模式。电能电费计算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以日为周期汇总后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正式结算依据并开展电费结算;市场运营费用按月结算。

电力零售市场以月度为周期开展结算,按月出具电力市场结算依据。

遇特殊情况和节假日,结算相关工作顺延。其中,结算结果发布遇到周六、周日和其他节假日时,相关结算结果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布。

六、运营评价

134 什么是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

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是指对能够反映电力市场主体在电力交易过程中履约能力和履约表现等数据和信息,进行采集、记录、计算,生成运营评价结果,并进行发布和应用等一系列工作。

135 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的目的及结果应用是什么?

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防范电力市场交易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目前,评价结果已与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以及履约保险费率相挂钩。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运营评价结果的应用。

136 哪些市场主体需要参与运营评价?

百问百答

已获得电力市场准入、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并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含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储能电站)等。

137 运营评价得分由哪几部分组成?

运营评价得分由场内评价得分、场外评价得分、奖励指标得分和惩罚指标扣分四部分构成。运营评价得分=场内评价得分+场外评价得分+奖励指标得分-惩罚指标扣分。

138 若参评市场主体对运营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应如何处理?

参评市场主体对于评级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诉并提供佐证材料。交易中心负责市场主体的异议申诉核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对异议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 5 个工作日内向省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139 哪些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对相关市场

主体进行评价?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可以终止对相关市场主体的评价:(一)参评市场主体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参评市场主体退出电力市场的;(三)评价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其他情形。

研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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