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电社区

政策/山东/山东电力市场规则宣贯培训-中长期、绿电及绿证

山东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宣贯培训-中长期、绿电及绿证

中长期2026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山东电力中长期、绿电及绿证市场2026年9月21日 12:45:162026年9月21日 12:45:162026年9月21日 12:45:162026年9月21日 12:45:162026年9月21日 12:45:162026年9月21日 12:45:16一山东电力中长期市场二绿电绿证市场2026年9月21日 12:45:162026年9月…

源电解读

  • 正文为规则 PDF 转写文本,公式、印章与附件以原文为准;社区不做监管解释。
  • 山东 · 中长期 · 2026:影响中长期合约与现货衔接;读规则时建议同时看该省现货日前 / 实时预测是否贴合出清。
  • 可对照源电 山东 预测卡与准确率榜,把规则约束翻译成「哪天更敢报」。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山东电力中长期、绿电 及绿证市场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一 山东电力中长期市场 二 绿电绿证市场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山东电力中长期市场 一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 市场定义 电力中长期交易是指对未来某一时期内交割电力产品或服务的交易,包含数年、年、月、月 内(含旬、周、多日)等不同时间维度的交易。电力中长期市场,是指已完成市场注册的经营主 体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市场。 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稳定供需预期 发现电能的长期价格 中长期市场 一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2.交易方式 注意事项 Ø 同一经营主体可以选择买入或卖出电量,但在同一交易序列同一时段只能选择 买入或卖出一种行为。 Ø 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 履约比例须满足国家能源 安全保供要求。 交易方式 ④ 滚动撮合交易 ③ 挂牌交易 ①双边协商交易 ② 集中竞价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①双边协商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双边协商交易指发用双方线下协商好某段时间购售电量、电价,在规定时间节点前通 过交易平台提交确认后生效,采用自定义分解曲线。 交易周期:以自然日为最小周期。现阶段,双边协商交易组织周期为年度、月度。 售电方 双方谈判来确定 购售电量、电价 购电方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②集中竞价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出清过程:对卖出意向按价格由低到高排 序,对买入意向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序,寻 找两条曲线的交点。 出清价格:两条曲线交点对应的价格; 出清电量:两条曲线交点对应的电量。 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是指针对已明确时段、 数量、 单位、执行周期等要素的电力产品, 经营主体 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集中申报价格, 由电力交易平台汇总经营主体等提交的交易申报信息进行 “统一边际出清” 或“撮合匹配、 边际出清” 。 交易周期:以自然日为最小周期。现阶段,集中竞价交易组织周期为年度、月度、周、日。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③挂牌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挂牌交易指经营主体等通过电力交易平台, 将需求电量或者可供电量的数量和价格 等信息对外发布要约, 由符合资格要求的另一方提出接受该要约的申请 。 交易周期:以自然日为最小周期。现阶段,挂牌交易组织周期为年度、月度。 售电方 摘牌 购电方 挂牌 摘牌 挂牌 交易平台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④滚动撮合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滚动撮合交易类似于股票交易。发用双方可以随时提交卖出或购买意向,包括电量和价格, 电力交易平台依据申报顺序进行滚动撮合,按照对手方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成交。 交易周期:以自然日为最小周期。现阶段,滚动撮合交易每日组织,滚动交易D+2、D+3日的市场合约(D为 交易开市日),共包含48支交易标的,每支交易标的代表该日相应时刻的电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④滚动撮合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市场主体提交申报后,交易 平台按不同交易标的即时自动匹 配撮合。当买方申报价格大于等 于卖方申报价格时允许成交。价 格较高的买方申报、或价格较低 的卖方申报可以优先成交;当买 方或卖方申报价格相同时,申报 时间较早的优先成交。交易平台 以成交对中申报时间较早一方的 价格,作为该成交对的成交价格。 出清机制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中长期市场交易以年、月、月内为周期组织开展 年度交易 月度交易 月内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3.交易时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4.组织方式

全部采用 带曲线交易 形成每日24小时 量价曲线 每月下旬 按需参与 中长期交易 中长期市场 一 与现货价格 实现有效衔接 全部采用 带曲线交易 形成每日24小时 量价曲线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5.交易单元 中长期市场 一 用电侧 新型经 营主体 发电侧 地方公用电厂、并网自 备电厂 直调公用燃煤电厂、直 调公用燃气电厂、核电 新能源场站(含配建储 能) 独立储能 分布式储能 抽水蓄能 虚拟电厂 分布式电源 电动汽车充 电设施 智能微电网 交易单元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6.特殊主体参与中长期市场方式 中长期市场 一 电网企业 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 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 Ø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时,不申报挂牌价格, 挂牌电量按照典型负荷曲线分解,由发电侧主 体摘牌。挂牌价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政 策执行。 Ø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申报 电量,不申报价格,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集中 竞价交易出清。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6.特殊主体参与中长期市场方式 中长期市场 一 地方公用燃煤电厂 未自主签订中长期合约的地方公用燃煤电厂,应按规定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次 月每日上网电量、本月剩余日期每日上网电量,可按照以下方式参与市场。 Ø 采用挂牌交易的形式组织地方燃煤电厂参与市场 交易,挂牌电量为地方公用燃煤电厂申报电量, 按照典型负荷曲线分解,由用电侧主体摘牌。挂 牌价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Ø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组织地方公用燃煤电 厂参与市场交易,地方公用燃煤电厂作为价格 接受者参与月内集中竞价交易。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7.合约要素 中长期市场 一 合约 要素 交易单元 合约周期 合约电量 交易价 格 结算参考点 由经营主体自主提出,通过双边协商或挂 牌交易成交确定。 自定义分解 曲线 由电力交易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山 东电网系统负荷特性制定发布,包括年度、 月度、日常用分解曲线。 常用分解曲 线 暂选为实时市场用户侧统一结算点。 集中交易结 算参考点 可选择实时市场自身所在物理节点或统一 结算点作为中长期结算参考点。 双边协商交易 结算参考点 合约曲线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价格约束 Ø 发电侧市场化中长期交易月度加权平均价格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扣除我省容量补偿电价 0.0705元/度后,发电侧市场化中长期交易月度加权平均价格上限不超过0.4033元/度,下限不低于 0.2454元/度。集中竞价(D1曲线交易)按照此原则限价。 Ø 双边协商、滚动撮合、挂牌和集中竞价分时段按照现货申报价格上下限设置。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电量约束 电量约束 月度净合约量约束 月度累计交易量约束 分时电量约束 可申报电量约束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1)月度净合约量约束 月度净合约量:经营主体所交易标的月合约电量的代数和。经营主体的月度净合约量约束 根据发电能力和用电需求情况计算确定。 Ø 发电侧标的月净合约量=标的月未参与电能量市 场交易的上网电量+累计卖出标的月市场合约电 量-累计买入标的月市场合约电量。 Ø 用户侧标的月净合约量=累计买入标的月市场合 约电量-累计卖出标的月市场合约电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1)月度净合约量上限 发电机组月度净合约量上限=发电机组装机容量×月度可用发电小时数×调整系数f1。 Ø 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原则上以并网调度协议装机容量为准。月度可用发电小时数以交易公告为准。 Ø 新能源(含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分布式发电类)交易单元装机容量应扣减交易单元机制电量相应 容量比例。机制电量比例按对应新能源项目容量加权计算得到;新投产新能源(含分布式电源)交易单 元考虑投产日期计算其月度净合约量上限。新能源(含分布式电源)可利用小时数取近两年新能源当月 可利用小时数的较大值;虚拟电厂(分布式发电类)月度可用发电小时数根据分布式项目类型月度可用 发电小时数按对应的项目容量加权计算得到。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1)月度净合约量上限 发电机组月度净合约量上限=发电机组装机容量×月度可用发电小时数×调整系数f1。 Ø 地方公用电厂、并网自备电厂装机容量与月度可用发电小时数的乘积取地方公用电厂、并网自备电厂当 月历史上网电量。 Ø 批发用户根据历史用电量确定净合约量上限,售电公司历史用电量为其所代理用户用电量之和(历史用 电量取交易日前12个月中最大月用电量,有自备电厂的,按实际用网电量计算)。没有历史用电量数据 的用户根据其报装容量,参考同类型用户用电情况,确定上限计算所需的电量数据。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2)月度累计交易量约束 月度累计交易量:单个经营主体买入和卖出标的月合约电量的绝对值之和。 Ø 发电侧标的月累计交易量=标的月未参与电能量 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累计卖出标的月市场合约 电量+累计买入标的月市场合约电量。 Ø 用户侧标的月累计交易量=累计买入标的月市场 合约电量+累计卖出标的月市场合约电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2)月度累计交易量设置上限 发电侧月度累计交易量上限=发电侧月度净合约量上限×f2。 用户侧月度累计交易量上限=用户侧月度净合约量上限×y2。 (3)分时净合约量约束 Ø 发电侧、用户侧分时净合约量需确保大于等于0。 Ø 发电侧分时净合约量需确保不大于其额定容量。 Ø 用户侧分时净合约量需确保不大于其实际报装容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4)可申报电量约束 已申报未成交电量视同已成交电量纳入可申报电量计算,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结果更新。 Ø 发电侧可申报卖出电量额度=min{(月度净合约量上限-本交易日前持有的月度净合约量-本交易日申 报卖出的月内市场合约电量),(月度累计交易量上限-已发生月度累计交易量)}; Ø 发电侧可申报买入电量额度=min{(本交易日前持有的月度净合约量×K1-本交易日申报买入的月内市 场合约电量),(月度累计交易量上限-已发生月度累计交易量)}; Ø 发电机组分时可卖出电量额度=机组额定状态下每小时可发电量-该小时已持有的净合约电量; Ø 发电机组分时可买入电量额度=该小时已持有的净合约电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8.交易约束 中长期市场 一 (4)可申报电量约束 已申报未成交电量视同已成交电量纳入可申报电量计算,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结果更新。 Ø 用户侧可申报买入电量额度=min{(月度净合约量上限-本交易日前持有的月度净合约量-本交易日申 报买入的月内市场合约电量),(月度累计交易量上限-已发生月度累计交易量)}; Ø 用户侧可申报卖出电量额度=min{(本交易日前持有的月度净合约量×K1-本交易日申报卖出的月内市 场合约电量),(月度累计交易量上限-已发生月度累计交易量)}; Ø 用户侧分时可卖出电量=该小时已持有的净合约电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市场 二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1.绿电绿证交易概述 l 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是体现绿色电力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 的重要依托。未来,绿电和绿证将协同发展,双翼齐飞,双轮驱动,共同体现绿色电力的绿色价值。 l 绿电交易可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促进新能源发展,同时可为电力用户购买绿 色电力、实现产品零碳需求提供更加便捷可行的购买途径。 l 绿证交易是消费侧促进绿色消费的重要政策,也将是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体现其绿色属性、保证其 合理收益补偿的重要依据。绿证交易可为用户满足能耗双控、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考核要求 提供履约手段,可以更加灵活的满足广大用户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1)主要意义 l 证明绿色电力消费。用户通过购买绿证完成绿色电力消费,主要用于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或践行社会 责任要求等。 l 核算绿色电力消费量。政府部门通过用户持有的绿证核算绿色电力消费,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责任权重中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核算、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碳排放和碳足迹核 算等。 (2)基本作用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按月 核发 可再生能源 发电项目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 绿证有效期为两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 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建档立卡后由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核发绿证 2.绿证交易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①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由电网企业负责填报相关信息。 ②其他分布式光伏: 项目投资主体负责填报,电网企业提交相关信息。 概念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2017年2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 局发布了《关于试行可再生 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 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 改能源〔2017〕132号),提 出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绿证核 发和自愿认购,绿证交易正 式启动。 2022年6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 五”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 划》,强化绿证的绿色电 力消费属性标识功能,鼓 励平价项目积极开展绿证 交易。 2019年5月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 《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 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 改能源〔2019〕807号),提 出将自愿认购绿证作为完成消 纳责任权重的补充方式之一。 2022年8月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关 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 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 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 〔2022〕1258号),明确省 级行政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 本省电力用户持有的绿证作为 核算基准。 2022年9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印发了《关于推动电力交 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证书 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 改〔2022〕797号),推 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证 交易,引导更多市场主体 参与绿电绿证交易,促进 可再生能源消费。 2023年7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 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 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 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 通知》(发改能源〔2023〕 1044号),对绿证制度进行了 全面调整,实现绿证核发全覆 盖。 2024年1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 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 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 知》(发改环资〔2024〕 113号),绿证可以抵扣能耗 双控指标,绿证进入实质化应 用新阶段。 2024年8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 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 能发新能规〔2024〕67号),明确了职 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 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 等方面要求,有助于充分体现可再生能 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更好培育绿证绿 电交易市场。 2025年3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 化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 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 〔2025〕262号),明确了稳定绿证市 场供给、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完善绿证 交易机制、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推动绿 证应用走出去等具体要求。 绿电绿证交易 二 我国绿证交易发展沿革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证交易流程 已经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无需重复注册,只需补充完善银行开 户信息等信息材料。 经营性用户 事业单位 非政府组织 政府机关 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程序 不需要进行市 场注册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证交易流程 绿证交易 组织方式 交易的一方通过绿证交易平台,申报出售或购买的绿证数量、 价格等挂牌信息,另一方进行摘牌、确认,确认后交易达成。 由发电企业和用户通过协商达成交易意向,确定绿证交易的数 量、价格、支付时间等信息,一方通过绿证交易平台登记交易 信息,另一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双方确认后交易达成。 Ø 为防范市场炒作,保障市场平稳运行,每张绿证只能交易一次。 Ø 购买绿证的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发电类型、补贴情况、核发日期的绿证。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每个工作日24小时开市。 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发电类型、补贴情况、核发日期的绿证。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证交易组织流程 p 在用户完成全部资金支付后1个工作日内,相应资金划入发电企业资金账户。 p 发电企业在完成交割后3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 p 对于用户完成资金支付且合同未达成的情况,买方资金即时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广州电力交易平台 北京电力交易平台 交易 申报 交易双方通过绿证交易平台 申报、确认。 中国绿色电力证书 交易平台(国家能源局) 交易 结算

在交易意向形成后,用户需及时完成 全部资金支付,交易合同按买方完成 资金支付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确认, 并即时开展后续交割、记账等工作。

可采取线上支付或者 线下支付,线上支付 使用网上国网平台。

当日完成绿电购买证 明(PDF版)核发,通 过绿证交易平台发送 至用户平台账户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3.绿电交易 绿电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中长期交易品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绿电交易将“电能量”和“绿证” 捆绑出售给电力用户,才称之为“绿电”。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只参加普通中长期交易,对应电 量不计入绿电交易规模。 概念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2021年8月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 《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 作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 〔2021〕1260号),同意 国网、南网开展绿电交易, 并提出要做好绿电交易与绿 证机制的衔接。 2023年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享 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 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 知》(发改体改〔2023〕 75号),推动带补贴新能 源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2022年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局印发了《关于有序推进绿 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体改〔2022〕821 号),要求中央企业和地方 国有企业、高耗能企业承担 绿色电力消费社会责任。 2024年1月 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 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 院令第775号),构建了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 制度框架,为全国碳市场 运营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 据和制度保障。 2024年7月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 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发改能源〔2024〕1123号),明确 绿色电力交易的定义和交易机制,让 绿色电力交易有机融入电力中长期市 场,也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更好服务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 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 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 案》(国办发〔2024〕9 号),要求加快推动绿证交 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 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 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产品 为标的物(初期为平价新能源上网 电量)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用以满 足市场主体出售、 购买绿色电力产 品的需求,为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 电力用户提供绿色电力证书。 绿电绿证交易 二 我国绿电交易发展沿革 2025年12月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 则》(发改能源〔2025〕 1656号),将绿电交易纳入 到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中。 原《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 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 章》(发改能源〔2024〕 1123号)同时废止。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证绿电交易 二 分类 绿电交易主要包括跨省跨区绿电交易(含跨电网经营区绿电交易)、省内绿电交易。 绿电交易应确保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一一对应, 实现绿电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 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聚合单 元参与绿电交易时,应提前与电力用户建立代 理服务关系,并在交易申报时将绿电需求电量 全部关联至代理用户。 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时, 应提前与分布式新能源建立聚合服务关系,并 在交易申报时将绿电申报电量全部关联至各分 布式新能源项目。 绿电交易合同应明确交易电量、电力曲线及价 格(包括电能量价格、绿电环境价值)等内容。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交易合同形成绿色电力溯源 关系,为经营主体提供溯源服务。 注意 事项 跨省跨区绿电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非本省 电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的交易。跨电网经营区绿电交易是指由 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跨电网经营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的交易。 省内绿电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 本省电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的交易。 主要分类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证绿电交易 二 分类 绿电交易主要包括跨省跨区绿电交易(含跨电网经营区绿电交易)、省内绿电交易。 目前,绿电交易按照“省内为主、省间为辅”组织交易。省内绿电交易由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组织, 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本省的发电企业购买绿电。绿电交易按照年度、月度、月内的顺序开展, 绿电交易优先组织平价风电、光伏或主动放弃补贴的风电、光伏项目。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电量 为机制电量以外部分。 跨省跨区绿电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非本省 电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的交易。跨电网经营区绿电交易是指由 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跨电网经营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的交易。 省内绿电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 本省电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的交易。 主要分类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电交易流程(山东) 扫一扫下载APP Ø 有交易意向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在山东电力交易 平台完成注册,并在e-交易app上完善相关信息。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电交易流程(山东) 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式包括挂牌、双边协商等。初期,以双边协商交易方式为主 电量 价格 电量 价格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电交易流程(山东) n 具备市场交易资格的经营主体在绿色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交易需求的申请。 n 售电公司应在零售签约截至时间前,与相关代理用户完成绿电交易要约确认。完成要约确认的售电公司 代理用户参与绿电交易,在绿电交易申报时将绿电电量全部关联至相关代理用户。绿电交易要约:售电 公司或零售用户任一方可提交绿电交易要约信息,包括绿电意向电量和意向环境价值,另一方进行确认 操作。双方确认通过后绿电交易要约成功。零售用户提交或确认绿电交易要约时需进行实名认证。 在交易平台提交 的交易需求申请 年(多年) 月(多月) 月内(旬、周) 需求申报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电交易流程(山东) n 交易公告发布后,经营主体按时间规定申报,确认信息申报的交易价格应体现绿色电力的电能价 值和环境价值。 n 售电公司在绿电交易申报确认时,选择已完成绿电交易要约的代理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绿电 交易合约。相关代理用户绿电交易电量和绿电环境价值不超过绿电交易要约确认的绿电意向电量 和意向环境价值。 交易申报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电交易流程(山东) n 交易中心根据经营主体申报数据开展交易出清,形成市场化出清结果。 n 需要说明的是,不论采用双边还是集中模式,均出清形成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的“一对一”合 同关系,所有绿电交易均无法重复出售,确保了绿电交易的 。 交易出清及结果发布 电力交易中心 发电企业 电力用户 售电公司 出清 生产者——消费者配对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电交易流程(山东) n 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 n 绿证部分按“三取小”原则结算,即按照合同电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扣除纳入可持续发展 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中的最小值确定结算数量(以兆瓦时为单位取整 数),价格为绿证价格。保障绿电交易电量使用的 。 交易结算 三者取小 电力用户 用电量 发电企业 上网电量 合同 电量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绿电交易流程(山东) n 电力交易机构按月将绿电交易合同、结算信息推送至国家能源局,在绿色电力交易平台将绿证 由发电企业划转至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按月为电力用户提供绿色消费凭证。 绿证划转 交易合同 结算信息 发电企业 电力用户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绿电绿证交易 二 4.绿电绿证交易的异同 交易机制 绿电交易 绿证交易 交易标的 物理量+环境权益 环境权益 交易特点 交易电能量与绿证 交易绿证 交易价格 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 环境价值 交易范围 省间、省内 不受地理范围限制 交易溯源 区块链记账、结算、电证溯源 区块链记账、结算、绿证溯源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汇报到此结束, 谢谢!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120.244.203.16 2026年9月21日 12:45:16

政策原文

正文为转写文本,公式与印章以 PDF 为准。

下载政策原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