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浙监能便函〔2026〕24号
关于开展2026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人条件
自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售电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售电公司管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浙 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浙监能市场〔2019〕17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5年12月底前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售电公
司。 二、自查内容 售电公司资产状况、从业人员、固定经营场所情况、技术支
持系统等持续满足准入条件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自查工作结合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6年持续满 足注册条件的年度信息披露开展,参照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于
2026年度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信息披露的工作提示》要
求,通过首注地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及证
明材料的变更与信息披露工作。
(二)《浙江省售电公司有关情况报送表》(详见附件)通 过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平台网址:https://zjpx.com.cn(填
报路径:企业信息一售电公司主要情况填报)。
(三)各售电公司应于4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自查工作,
拒不提交或者提交虚假材料,我办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请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协助做好此次自查工作,做好报
送材料的收集、分析,初步核对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情况, 并于5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办。
附件:浙江省售电公司有关情况报送表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026年3月19泊
抄送:浙江省能源局
-2一
附件
浙江省售电公司有关情况报送表
公司名称:(盖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企业类型口社会企业口电网所属口发电所属
2025 年资产总额社会统 成立时间(亿元)一信用 代码
企业在浙口自有 口租赁(租赁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口无偿使用(产权单位名称:) 情况经营场所地址; 固定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
公公司在册人员数量高级职称人员数量中级职称人员数量 司 基 本售电相关信息系统名称及主要功能: 情 况
售电服务人员数量售电客服电话
经自查是否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口是口否
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后,是否在交易机构申请信息变更口是口否
是否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交易平台披露信息口是口否
2026 年履约保函缴纳金额(万元)
2026年批发市场年度2026年批发市场年度 交交易电量(万千瓦时)交易均价(元/兆瓦时) 易 基2026年签约零售用户其中:签约110kV 及以 本数量(户数)上用户数量(户数) 情 况2025 年履约保函缴纳金额(万元)
2025年批发市场年度交易电量(万千 瓦时)
2025年全年售电量(万千瓦时)
2025 年签约零售用其中:签约110kV 及以 户数量(户数)上用户数量(户数)
1、2025年以来是否存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 电量,通过口头约定、签订协议等方式串通报价,发电企业所属售电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 规抢占市场份额等情况?(若有,请详细列出,2025年已开展非统调燃煤电厂市场交易有关 情况自查的售电公司无须再列明)
2、开展虚拟电厂、负荷管理等增值服务情况(如有)?
3、对推进浙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的有关意见建议?(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