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文件
西北监能市场〔2026〕68号
国象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 《陕宁青三省(区)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
集中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网西北分部,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电网企业、电力 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各有关经营主体: 《陕宁青三省(区)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6年第19次局 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多同1≥
国家熊源局西北监管局說
2026年9月 20
—1一
陕宁青三省(区)集中式新能源
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 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 1476号)有关要求,规范组织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集中
报价工作,明确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范围内的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集中报价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本方案所称集中报价,是指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特
高压直流配套等新能源),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电力中长期电 能量交易中的集中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的集中报价行为。 (二)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 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所在省(区)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 厂装机规模(不含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原则上仅允许 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等)
内同一省(区)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 跨省(区)集中报价。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
一2一
变更商品关系的垄断协议。 (三)集中报价工作实行申请、公示、备案管理,新能源 发电企业参与集中报价,不改变其独立市场地位、调度管理关 系、交易结算关系等。 (四)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仍以注册主体进行报价,参与集 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机组应具备独立计量条件。参与集中报价 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及所在固定场所,应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 方面严格与本集团其他发售电业务相隔离。 (五)经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等相 关部门认定,可能对市场公平竞争产生影响或其他不适合开展 集中报价的,不得集中报价。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 不得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工作流程
(一)集中报价申请流程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申请参与集中报价的,按照申请受 理、材料审核、信息公示、系统建档、备案管理等流程办理。 1. 申请受理 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所属发电集团可委托集中报价群 组中任一发电主体,通过所在地电力交易平台提出申请,填写 集中报价申请信息(附件1),并电子签署《新能源发电企业集 中报价公平竞争承诺书》(附件2),经集中报价群组其他发电 企业在电力交易平台电子签章确认后,提交至所在省(区)电
力交易机构受理。 2. 材料审核
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完整
性核验。重点核验集中报价群组总装机规模(以购售电合同容 量为准)是否超过所在省(区)电力市场内单个最大燃煤发电 厂(不含配套电源)的装机规模、集中报价群组发电企业是否 属于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或同一实际控制人) 等。 3. 信息公示
审核通过后,电力交易机构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申请信息 进行公示,主要包括集团名称、集中报价群组所有发电企业名 称及装机容量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若有异议,需发
电集团提供佐证材料后重新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予以生 效,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信息披露。 4.系统建档
电力交易平台对已生效的集中报价群组发电企业自动添 加“集中报价场所”“集中报价群组IP地址”等信息,标注“集 中报价群组名称”标签,标识其集中报价身份,并区分管理员
和成员身份。
5. 备案管理 电力交易机构应当按月汇总集中报价申请情况,并随《经
营主体注册情况报告》一并报送国家能源局西监管局和地方
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变更及退出管理流程 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报价场所等发生较 大变化时,应及时申请变更或退出,电力交易机构分情况予以 处理,受理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经营主体披露。 1.变更管理流程 集中报价群组新能源发电企业装机规模发生变化的(含新 增场站),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所在地电力交易平台提出注 册信息变更申请,电力交易机构在收到变更申请后5个工作日 内完成变更信息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一次性列明缺失或不合 格内容。受理期间,若发现集中报价群组总体规模超过规定上 限,应通知初始提交申请的发电企业通过拆分群组等方式减少
控制集中报价规模,并在接到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电力交易 机构重新提交申请。逾期未重新提交的,该集中报价群组暂不
允许集中报价,直至满足要求。 集中报价场所发生变化的,应由初始提交申请的发电企业 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所在地电力交易平台提出报价场所变更申 请。电力交易机构参照集中报价申请流程进行材料审核和备案
管理。 2. 退出管理流程 对于单一新能源发电企业退出集中报价群组的情况,由该 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所在地电力交易平台提出退出申请,填写
退出原因并电子签章确认,提交至电力交易机构受理。电力交 易机构收到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完整性核验。核 验通过后,电力交易平台自动取消该发电企业集中报价标签。 次日生效,剩余新能源发电企业的集中报价群组关系保持不 变。 对于所有主体申请退出集中报价的情况,由初始提交申请
的发电企业向所在地电力交易机构提出退出申请,填写退出原 因并电子签章确认,经集中报价群组其他发电企业在电力交易 平台电子签章确认后,提交至电力交易机构受理。电力交易机 构收到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完整性核验。核验通 过后,电力交易平台自动取消所有发电企业集中报价标签。 除项目业主更换、破产清算、场站退役以及经国家能源局 西北监管局、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原因等情形 外,电力交易机构原则上3个月内仅受理1次同一主体的退出 申请业务。新能源企业申请退出集中报价后,仍需对退出前已 参与的集中报价行为负责。 四、集中报价交易流程 电力交易机构应建立集中报价行为管理机制,做好集中报 价群组发电企业报价行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一)报价管理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集中报价群组 IP 等信息,允许集中报 价群组各发电企业在指定报价场所进行集中报价;未履行申请
程序或申请未获批的发电企业不得在同一报价场所进行集中
报价。
(二)信息推送 电力交易机构将集中报价群组相关信息随交易单元信息
一并推送至电力调度机构。相关信息包含:集中报价群组名称、
参与集中报价的所有发电企业名称、所在交易单元名称及集中
报价场所 IP地址等。
五、市场监测与风险防控 各市场运营机构健全新能源集中报价监测和风险防控机
制(参考附件3),对集中报价交易行为开展市场监测,有效防
范与化解市场风险。
(一)风险防控
电力交易机构基于辖区电源结构、机制电量规模、新能源
边际机组分布等情况,结合历史数据,会同电网企业研究制定 集中报价价格预警区间、分级管控措施,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
会审议后,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批
复后发布实施。
(二)常态监测
电力交易机构要会同电力调度机构,加快推进电力市场数
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相关监测分析指标,实时监控报价行 为与价格预警区间触发情况,预警触发后,按批复方案启动分
级响应措施。
(三)信息报送
电力交易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定期梳理集中报价常态
化监测及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并向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及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市场监控分析报告。
六、市场监管与自律监督 各省(区)电力交易机构配合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地 方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市场监管工作,
会同电力调度机构做好市场运营监测工作。
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集中报价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 场公平竞争的,由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地方能源主管部门
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集中报价关联关系,整改完成前不
得再次申请集中报价。
(一)监管要求
各电力交易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数字化监管成
果运用,针对监测到集中报价交易中存在违规扰乱市场秩序、 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行为的,及时向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开展调查取证、系统数
据追溯及处置执行等工作。
(二)自律监督
参与集中报价新能源发电企业以集团为单位,每年2月底 前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上一年集中报价行为分析报告,报告
内容应包括报价数据分析、市场收益分析、合规性自评估等内
容(附件 4),可作为市场监测与风险防控的参考依据。 各省(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市场自律和社 会监督作用,及时组织做好集中报价政策宣贯,强化新能源发 电企业集中报价自律管理。
附件:1. 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申请信息表 2. 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公平竞争承诺书 3. 报价行为监测及预警机制设计(参考) 4.XX 发电集团新能源发电企业报价行为分析报告 (大纲)
附件1
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申请信息表
申请事项口新建集中报价群组口变更现有群组信息 口退出集中报价群组
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 日期
一、基本信息
集中报价群组名称XX集团-XX 省集中报价群组(若有多个,按1、2、3等依次编号)
指定报价场所及 IP地址
变更/退出变更:1.装机规模变化:2.报价场所变化;3.其他() 原因退出:1.项目业主更换;2.破产清算;3.场站退役:4.能源监管机构、 地方主管部门认定;5.其他()
二、申请/变更/退出发电企业清单
序号发电企业名称统一社会装机股东及持股情况 (与注册名一致)信用代码容量(MW)
1默认为该群组管理员
合计参与企业数:总装机容量: 家—MW
附件 2
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公平竞争承诺书
__电力交易中心: 为规范参与电力市场集中报价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 秩序,本企业群组_(列出所有集中报价群组名称)在申 请开展集中报价时,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电力监管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电力市场规则,坚决杜绝 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行为。 二、确保主体合规。承诺参与集中报价的所有发电企业均 属于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或同一实际控制 人),且均位于同一省(区)。绝不进行跨集团、跨省(区)的 集中报价。 三、做好信息维护。承诺对提交的集中报价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3个工作日内向电力交易 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四、管控申报装机。承诺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协商一致,统 筹做好申请或变更的集中报价群组的总装机规模管控,确保不 超过所在省(区)电力市场内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不含配套 电源)的装机规模。如超过规模提交,需按规范进行处理,并 自愿承担暂停集中报价期间的潜在损失风险。
五、独立规范运营。承诺参与集中报价的发电企业及指定 的固定报价场所,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本集团内其他 发售电业务严格隔离,保持自身独立市场地位。 六、报价行为规范。参与集中报价的发电企业之间,应合 法合规明确各自权责义务,并对集中报价相关行为负责。因集 中报价产生的纠纷或争议,由各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 决。退出集中报价的发电企业,仍须对退出前已参与的集中报 价行为负责,自愿接受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地方能源主管 部门的追溯处理。 七、公平参与市场。承诺不利用集中报价操纵市场价格、 达成横向垄断协议,不实施任何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自觉 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八、接受监督管理。承诺主动接受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的监管及电力交易机构的监测,按要求提交 年度报价行为分析报告。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监管措施。 特此承诺。 承诺方(所有参与集中报价新能源发电企业共同电子签 章): (企业公章) (企业公章) (企业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报价行为监测及预警机制设计(参考)
各省(区)应结合自身实际,依托交易员、调度员值班机 制,健全新能源集中报价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
一、监测指标 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省(区)应结合实际设定监 测指标阈值: 1.机组报价达上限率 机组申报价格达上限容量占机组总申报容量的比例。 2.群组机组报量分布
以该群组内机组为单位,根据机组申报容量和申报价格, 分析不同价格区间范围内,机组申报容量。 3.机组报价一致性
按照群组内各个机组的容量分别统计各容量级别的机组 报价情况,分析该群组内所有机组报价一致性。 二、预警机制 (一)单一企业行为异常 1.报价群组中一家新能源发电企业监测指标中有一项超过 阈值时,对该企业进行标记,短期内重复出现指标异常时,应 随每月市场运营监测分析报告进行汇报;
2.30%以上指标同时超过阈值时,视为该企业行为轻微异 常,随每月市场运营监测分析报告进行汇报; 3.60%以上指标同时超过阈值时,视为该企业行为异常, 应及时向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报告。 (二)群组内企业集体行为异常 1.报价群组中30%新能源发电企业监测指标中有超过阈值
的,对这些企业进行标记,短期内重复出现指标异常时,应随 每月市场运营监测分析报告进行汇报; 2.报价群组中30%-50%新能源发电企业监测指标中有超 过阈值的,视为该群组行为轻微异常,随每月市场运营监测分 析报告中进行汇报; 3.报价群组中50%以上新能源发电企业监测指标中有超过 阈值的,视为该群组行为异常,应及时向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
局报告。
附件4
XX发电集团新能源发电企业 报价行为分析报告(大纲)
(XX年度)
一、基本情况 集团信息、集中报价群组信息(群组情况、公司名称、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项目信息(参与集中报价项目名称、 装机规模、报价场所) 二、报价数据分析 1.申报情况 本年度参与集中报价新能源发电企业中长期集中交易、现 货交易申报价格和电量情况、量价区间分布分析等。 2.出清情况 本年度参与集中报价新能源发电企业中长期集中交易、现 货交易出清价格和电量情况、量价区间分布分析等。 三、市场收益分析 本年度发电企业发电情况、发电企业收入情况、发电企业 基于成本的报价合理性分析、与自主报价的历史收益对比、投 入产出效益分析。 四、合规性自评估 1.隔离措施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隔离落实情况、资产独立运营情况、财
务独立核算情况。 2.报价行为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行为规范性自评估、违反公平竞争承诺
落实情况、信息披露及时性评估。 3.处置整改 包括但不限于触及预警区间次数统计及处置(如有)、监 管处理整改情况(如有),以及违规风险应对及管控整改。
五、附件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数据附表等。
单位:—_(企业公章)
日期:年月日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综合处2026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