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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

电力设备: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2024-08-243

收盘点位 5403.1652 周最高 8148.7352 周最低 5387.54资料来源:聚源,中邮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杨帅波SAC 登记编号:S1340524070002Email:yangshuaibo@cnpsec.com《国家发改委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08.22事件:2024 年 8月 23日,国家发改委、…

源电解读

  • 转写自中邮证券研究报告,图表、公式与最终表述以 PDF 原文为准。
  • 全文约 3 页,发布于 2024-08-24;社区摘录便于检索,不构成投资或交易建议。
  • 读储能、现货与虚拟电厂结论时,建议对照源电分省预测和交易规则,而不是直接套用研报中的全国口径。

强于大市|维持

行业基本情况

收盘点位 5403.16

52 周最高 8148.73

52 周最低 5387.54

行业相对指数表现(相对值)

资料来源:聚源,中邮证券研究所

研究所

分析师:杨帅波

SAC 登记编号:S1340524070002

Email:yangshuaibo@cnpsec.com

近期研究报告

《国家发改委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08.22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 投资要点

事件:2024 年 8月 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规范绿电交易。

⚫ 主要内容

(1)明确各方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电网企业切实履行电量计量、电费结算责任,保障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执行。电力交易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绿色电力交易便捷服务。

(2)明确绿电交易组织形式。绿电交易属于中长期电力交易的范畴,包括省间和跨省交易。

(3)明确绿电价格机制。绿电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

(4)明确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绿电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

(5)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经审核后统一核发,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并随绿色电力交易划转至买方账户。

⚫ 规范绿电交易,推动国际互认,有望提升绿电需求

绿电交易快速提升,但各地绿电规则等差异大、部分外向型企业购买绿电仍困难。2021年以来,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先后开展绿电交易试点,2021-2023 年,全国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分别为87亿、181亿、697 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83%。但目前部分省份仍未组织绿电交易或未实现常态化开市,同时,部分外向型企业反映绿电购买困难。

确保唯一性,促进国际互认。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的管理和核发,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

⚫ 投资建议

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风光资产进入电价+绿价时代,随着绿电市场的常态化进行,绿色新增需求更多来自外向型企业,沿海地区优先受益,建议关注#江苏新能、晶科科技等。

⚫ 风险提示:

绿电需求不及预期风险;政策超预期风险。

中邮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table><tr><td rowspan=1 colspan=1>投资评级标准</td><td rowspan=1 colspan=1>类型</td><td rowspan=1 colspan=1>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说明</td></tr><tr><td rowspan=11 colspan=1>报告中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即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可转债价格)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市场基准指数的选取: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为基准;可转债市场以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td><td rowspan=4 colspan=1>股票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买入</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增持</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2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中性</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回避</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td></tr><tr><td rowspan=3 colspan=1>行业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强于大市</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中性</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弱于大市</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td></tr><tr><td rowspan=4 colspan=1>可转债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推荐</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谨慎推荐</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1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中性</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5%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回避</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以下</td></tr></table>

分析师声明

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承诺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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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对于本申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公司简介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注册资本 50.6 亿元人民币。中邮证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证券类金融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此外,公司还具有:证券经纪人业务资格;企业债券主承销资格;沪港通;深港通;利率互换;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做市、推荐业务资格等业务资格。

公司目前已经在北京、陕西、深圳、山东、江苏、四川、江西、湖北、湖南、福建、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浙江、贵州、新疆、河南、山西、上海、云南、内蒙古、重庆、天津、河北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全国多家分支机构正在建设中。

中邮证券紧紧依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雄厚的实力,坚持诚信经营,践行普惠服务,为社会大众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证券投、融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价值增长,努力成为客户认同、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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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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