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于大市|维持
行业基本情况
收盘点位 6285.93
52 周最高 9175.2
52 周最低 5387.54
行业相对指数表现(相对值)
资料来源:聚源,中邮证券研究所
研究所
分析师:王磊
SAC 登记编号:S1340523010001
Email:wanglei03@cnpsec.com
研究助理:杨帅波
SAC 登记编号:S1340123060006
Email:yangshuaibo@cnpsec.com
近期研究报告
《3 月组件出口继续修复,宁德时代业绩再超预期》 - 2024.04.22
绿电交易限价打开,碳、绿电、绿证市场机制融合 有望加速
⚫ 投资要点
事件:2024 年 4月 19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
⚫ 主要内容
(1)绿色交易的发电侧主体:风电、光伏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初期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绿电交易属于中长期交易,包括省内绿电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省内由各地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由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
(3)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
(4)绿电交易价格包含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其中绿证价格应由双方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等因素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综合确定;以双边协商方式组织的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对价格进行限价;集中竞价交易中,可对电能量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但上下限原则上由相应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应当避免政府不当干预;同时绿证价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力调电费等计算,输配电线损电量部分对应的绿证归发电企业所有;
(5)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
⚫ 绿色市场机制逐步统一,碳价持续上升有望传导绿电
外购电力属于碳排放的范围二,绿电/绿证也是对这部分环境价值的一种市场机制,同一种绿色价值的不同市场机制的定价应趋同。
欧盟 CBAM 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征收碳关税,公式=(欧盟碳价-原产地碳价)\*产品碳排放量,为了应对欧盟碳冲击,提高原产地碳价和降低产品碳排放量是一种理想行为。
4 月23 日,中国全国碳市场碳价99.6元/吨,又创历史新高,根据能源新媒转彭博社消息,中国计划收紧全国碳市场的配额供应,同时控排企业此前囤积且未能交易的配额将在2025年后失去价值。
碳价传导绿电,为新能源发展提供新的助力:碳价作为一种长期看涨资产可以作为底层资产促进其他企业签约多年期的绿电协议,新能源企业可以依靠多年期的绿电协议进行REITs 等形式融资。
⚫ 投资建议
绿电的溢价有望提升,建议关注新能源运营商#晶科科技、立新能源。
CCER可以抵扣 5%的CEA,其价值是盯住CEA 价值,因此随着碳价的上升,CCER的价格有望跟随上升,考虑相关方法学,建议关注林业碳汇#岳阳林纸。
⚫ 风险提示:
绿电交易不及预期。
中邮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table><tr><td rowspan=1 colspan=1>投资评级标准</td><td rowspan=1 colspan=1>类型</td><td rowspan=1 colspan=1>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说明</td></tr><tr><td rowspan=11 colspan=1>报告中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即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可转债价格)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市场基准指数的选取: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为基准;可转债市场以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td><td rowspan=4 colspan=1>股票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买入</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增持</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2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中性</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回避</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td></tr><tr><td rowspan=3 colspan=1>行业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强于大市</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中性</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弱于大市</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td></tr><tr><td rowspan=4 colspan=1>可转债评级</td><td rowspan=1 colspan=1>推荐</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谨慎推荐</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10%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中性</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5%之间</td></tr><tr><td rowspan=1 colspan=1>回避</td><td rowspan=1 colspan=1>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以下</td></tr></table>
分析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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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注册资本 50.6 亿元人民币。中邮证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证券类金融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此外,公司还具有:证券经纪人业务资格;企业债券主承销资格;沪港通;深港通;利率互换;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做市、推荐业务资格等业务资格。
公司目前已经在北京、陕西、深圳、山东、江苏、四川、江西、湖北、湖南、福建、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浙江、贵州、新疆、河南、山西、上海、云南、内蒙古、重庆、天津、河北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全国多家分支机构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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